5.1、招标内容
本工程位于辽宁省瓦房店市红沿河镇红沿河核电厂厂区内,本次招标范围主要包括红沿河核电施工现场的10KV高压供电系统和400V供电系统的施工、调试、运行操作、巡检、日常维护与维修、应急抢修工作、重要施工活动的保电、现场施工承包商的临电系统监管、临电设施区域现场动土施工的监管、临时库房管理、相关物项采购、临时工作的用工等,以确保各系统的正常运行、突发性事故的应急抢修。主要设备包含10kV/400V箱式变电站、10kV电缆转接箱、10kV电缆、400V配电箱、400V电缆等。
本工程计划工期自2018年10月15日至红沿河核电厂二期工程结束(结束日期暂定2020年10月15日,暂定24个月)。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最终以招标文件规定为准。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5.2、投标人资格条件
(1)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必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或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同时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四级及以上、承修四级及以上)资质。
(2)注册资本在14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及以上。
(3)同类项目经验:近 5 年(自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日起倒算)具有 2 项类似项目(10kV电压等级及以上的安装或运行维护等工程项目)实施业绩(单项合同价200万元及以上),无证明文件的不予认可。
(4)项目负责人资格
①项目经理:必须具有注册二级建造师资质,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工作年限5年及以上,有项目经理经历,有2个类似工程业绩。
②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电气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有供电环网运行工程业绩。
③项目安全负责人:须具有安全员证,有机电安装工程业绩。
(5)近3年内(自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起倒算)申请人应无重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以国务院令第493号规定事故划分标准为准)记录,生产安全事故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政府网站事故查询系统或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所记录的为准。
(6)近3年内(自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起倒算)申请人无因违约或不恰当履行合同而导致的合同终止、仲裁和诉讼记录;近 3 年内(自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起倒算)申请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无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失信被执行人记录以 “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所记录的为准;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时,申请人未被招标人或相关主管部门取消或限制其投标资格。
(7)银行资信记录良好,财务状况良好,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承担本工程(提供2015年—2017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附注)。
(8)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相互间存在直接控股关系或间接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具备前述情况之一的,则只能由不超过 1 家企业(公司)报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如出现多家企业(公司)同时报名的情况,招标人将依据随本公告发布的资格预审文件中规定的资格审查办法择优选择最多 1 家企业(公司)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9)对同属一家母公司的各级子公司,但子公司为不同的法定代表人且独立经营,相互间无直接控股关系或间接控股关系,则只能由不超过 2 家子公司报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如出现多家子公司同时报名的情况,招标人将依据随本公告发布的资格预审文件中规定的资格审查办法择优选择最多 2 家子公司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及资格预审申请。
5.3、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预审方式。
5.4、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4.1投标人应在资格预审文件发售期内进行网上投标报名,报名时需填写被授权的投标联系人信息。
5.4.2 投标人已注册为会员的,可直接登录报名,否则需先注册为该平台会员后方可报名
5.4.3本项目仅对资格预审文件收费,每套售价500元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安排
预审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18年06月28日 17:00(北京时间)-2018年07月05日 17:30(北京时间)。
预审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8年07月11日 10:00(北京时间)。
备注:招标公告查询以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为准!本网站为经营性收费网站。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