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采购需求:(标段划分情况及具体参数详见采购文件)
一包:西坡镇高红村399KWp光伏电站及附属工程,预算金额:2798666.03元;
二包:五顷塬乡西渠村135KWp光伏电站,永正镇佛堂村165KWp光伏电站,山河镇李家川村180KWp光伏电站,预算金额:3120372.69元。
预算总金额:5919038.72元
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项目模式:非PPP项目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2)供应商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及开户银行许可证,以上证件须提供原件或含有二维码标识的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扫描二维码核实真伪,若扫描的二维码与复印件相一致则该复印件视同于原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及法人授权函原件;
(4)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含叁级),并具备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备施工许可证,承装(修、试)类四级(含四级)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5)供应商须提供2017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近六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2018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6)供应商须提供自公告之日起由项目实施地或企业所在地市(区)、县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及复印件);
(7)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查询结果为准;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公告期限及获取采购文件时间、方式:
公告期限及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18年6月 29日08:30时至2018年 7月 5 日下午18:00时截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