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珠海桂山海上风电场示范项目35kV集电海缆台风受损修复施工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的建设单位及招标人为南方海上风电联合开发 ,建设资金为自有资金。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
2.4招标范围:本项目为珠海桂山海上风电场示范项目台风受损5条风机间集电海缆重新敷设,包括不限于海缆敷设、海缆运输、原集电海缆锚固装置拆解、电缆J型管清理抽取,并完成海缆试验、配合整体调试工作。中标人需负责临时场地、施工许可、报建等手续办理,以及施工期间与相关主管部门的协调工作。具体见技术规范书。
2.5标段划分:本项目本次招标分为 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申请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2)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或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港口与海岸工程贰级及以上资质,或海洋石油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3)在南海海域承担过35kV及以上海底电缆敷设施工工程,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具有相应政策处理能力和处理抗御台风等突发事件的施工经验;
(4)具有大型海底电缆敷设船等机械设备。敷设船舶载重量不低于1200吨,能安全承担上述工程项目海底电缆运输和施工任务,能抵抗海上运输和施工的风险,同时具有海底冲埋4米以上机械设备。上述要求船舶及机具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和照片。对于不能提供上述船舶机具证明材料和文件的投标单位被视为无投标资格;对于伪造资质,业绩、船舶证明材料的单位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5)拟派的工程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并具有相关电缆施工管理业绩。
(6)投标申请人近三年财务能力稳定、可靠,流动资金能满足本招标工程施工需要。
(7)投标申请人无违规违法行为,必须在南方电网承包商资信档案记录中没有限制投标资格的处罚。
(8)投标人没有处于被法院或银行进行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9)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10)近3年内,投标人应:
a) 未曾与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有任何隶属关系;
b) 未曾参与本项目的技术规范或招标文件的编制工作;
c) 不是承担本项目设计、咨询、施工监理业务的单位或其附属机构;
d) 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申请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1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 年 6 月 29 日至 2018 年 7 月5日 ,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6: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购买招标文件。
4.2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1) 营业执照复印件
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 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 投标报名申请表(见附件)
4.3本次招标文件以电子版(光盘)或纸质版发出,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北京时间,下同)为 2018 年7月20日 9 时 30 分,
5.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6.
项目联系人:李杨
联系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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