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南澳勒门I海上风电项目勘察设计及试桩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勘察设计及试桩-广东南澳勒门I海上风电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一、项目简介:
本招标项目广东南澳勒门I海上风电项目,建设资金来自资本金+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20%+8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及试桩进行公开招标。
建设地点:广东省汕头市南澳县。
建设规模:400MW。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在工程建成移交生产,实现投产达标,结清勘察设计费后自行终止。
试桩服务期限:2018年10月31日前首根桩沉桩完成。
二、招标范围:
初步设计阶段的勘察设计、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勘察设计、竣工图编制技术服务工作及试桩EPC工程等。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甲级资质和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资质”,近5年内具有独立承担2个及以上近海风电(含潮间带)类似工程相应的勘察设计业绩,且具有独立承担的海上风电并网业绩,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勘察设计行业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或高级及以上职称,须具有5年以上从事设计工作经历并担任过1个及以上100MW等级及以上海上风电项目勘察设计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3.3 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须具有8年以上从事设计工作经历并担任过1个及以上100 MW等级及以上海上风电项目勘察设计的技术负责人业绩。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近6个月内,在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中,因出现重大质量或违约等问题被通报并停止或暂停授标的,本标段不予授标。
3.6 投标人不得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jzsc.mohurd.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3.7投标人不得存在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具体认定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www.chinasafety.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3.8投标人不得有行贿记录,具体认定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http://www.spp.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3.9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6月29日至2018年7月10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上述发布时间内,在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网站注册查看本招标公告并填写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见招标公告附件)
联系人:马工
电话:010-51957412-53310966
手机:17746587250.18701298819.
邮箱地址:1051008819@qq.com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在线qq:1051008819(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手机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