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民路(牤牛河西堤-112线)新建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维民路(牤牛河西堤-112线)新建工程已由霸州市发展改革局“霸发改招标核准【2017】8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霸州市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规模为:道路全长1246.76.8米,道路红线线宽30米。
建设内容包括:主路铺装面积17454.1平方米,人行便道铺装面积9974.1平方米,污水管道1112米,雨水管道1140.3米,绿化面积9974.1平方米,路灯73基。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括的全部内容。
标段划分:施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 贰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它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或河北省 综合信息平台)”下载相关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等资料。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潜在投标人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匿名提出。潜在投标人如未从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或河北省 综合信息平台)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一切后果。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18年7月2 日上午9:00至2018年7月6 日下午5:00(北京时间)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 7 月 24 日上午11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项目联系人:李杨
联系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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