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佛山市南海区第四人民医院委托,就采购双通道微量泵及空气消毒机等设备一批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1. 招标编号:南四医院内2018022
2. 项目名称:采购双通道微量泵及空气消毒机等设备一批
3. 招标标的名称及数量:
包号 标的名称 数量 单位 最高上限价
(人民币 :万元)
01 双通道微量泵 16 台 13.60
02 空气消毒机(壁挂式) 13 台 13.08
03 床单位消毒机 3 台 6.00
04 除颤仪 2 台 10.00
05 空气波压力循环治疗仪 3 台 18.00
1) 超过项目包预算的投标报价将被拒绝。
2) 投标人应对包一或多包全部采购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3) 本项目允许国内外产品参与投标。
一、 投标人资格要求
01、04、05包: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必须是医疗设备生产企业或是经销商,如所投产品属于二类医疗器械设备的,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如所投产品属于三类医疗器械设备的,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如是经销商则必须具有所投产品的经销代理权(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 投标人所提供的产品必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包括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或医疗器械产品生产制造认可表。
4) 投标产品为进口产品的非生产厂家投标人须具有厂家出具的销售授权,非厂家直接授权须保证授权的连续性。
5) 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代表必须是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02、03包: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 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代表必须是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 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报名购买本招标文件供应商的投标。招标文件由采购人发售。
1) 凭以下资料:
●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法人授权委托书和授权人身份证;
●《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 《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2)有兴趣的投标人代表可于招标文件发售期内到佛山市南海区第四人民医院门诊楼4楼招标办(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樵金路崇南路段)购买招标文件。
3)本招标文件每包售价为300元人民币(银行转账或汇款),售后不退。
4)购标费收款账户信息:
银行开户名: 佛山 开户行:中国银行佛山市丽日豪庭支行 帐号:718557748571
5) 招标文件发售期:2018年 6 月 29 日至2018年 7 月 6 日每天(节假日除外)9:00至12:00,14:30至17:00(北京时间)。
6) 标书领取地址(凭银行转账回执或汇款凭证领取):佛山市南海区第四人民医院门诊楼4楼招标办(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樵金路崇南路段)。
项目联系人:李杨
联系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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