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德县上刘屯村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贵德县上刘屯村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建设项目已由海南藏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南发改投资[2018]101号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自省级财政资金,招标人为贵德县河西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贵德县上刘屯村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建设项目
项目编
建设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2015年至2017年)内具有类似工程的业绩(需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或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表或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并在人员、技术力量、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注册证、执业资格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三证齐全,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安全生产许可证,外省投标人还需提供进青备案登记证书;
3.3 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2)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招标项目的其他招标活动;
(3)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官方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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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箱:zxwyzbqh@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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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信伟业招标集团
2018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