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舟山)发电3#锅炉磨煤机日常维护及检修项目招标公告
2、招标范围及内容:
浙江(舟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3号锅炉磨煤机日常维护及检修项目全部工作内容,包括提供为完成该工程项目所需要的所有消耗性材料。具体工作范围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描述。
3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4、项目实施地点:浙江(舟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5、工期:2018年8月10日至2020年8月09日。
6、投标人资格要求(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6.1 投标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注册资金人民币 500 万元及以上。
6.2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或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况。企业运作正常,员工队伍稳定。
6.3 投标人应具有企业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6.4 投标人具有300MW及以上火力发电厂制粉系统设备3年以上良好检修维护业绩(需提供合同扫描件)。
6.5 本项目不接受被法院系统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单位。
6.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招标文件的获取:
7.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7月3日至2018年7月9日内(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购买招标文件。
郑重说明:凡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提前完成信息注册登记,上传相关证照彩色扫描件,并携带上传的这些证照原件(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2、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3、(国税、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4、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或加盖公司公章的复印件),5、贵公司已选择上传的其他证照原件(实行三证合一的直接提供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无需提供1、2、3项),现场审核。没有注册登记或没有通过原件审核的供应商,请尽快完成信息注册登记,并在购买招标文件时(或之前)携带上述证照原件来办理证照审核,否则,将影响贵司购买招标文件。注册登记审核通过后,招标公告要求购买招标文件时携带原件的,已审核过的原件可以不用携带。
购买招标文件为一个单独必须的流程,请勿与投标人注册和复审步骤混淆。同时,购买招标文件时所提交审核的材料仅作购标使用,与投标人制作投标文件无关,通过购标审核的投标人仍需按招标文件要求(包括资质要求)制作投标文件,评标时的资格后审是否通过由评标委员会评审,与购标审核是否通过无关。
投标人只能采用网上提交购标申请的方式购买标书
7.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8、现场考察:不统一安排现场踏勘。
9、投标截止日期及开标日期:2018年7月25日上午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