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烟台市
一、招标条件
本华能烟台八角电厂( 2×670兆瓦)“上大压小”新建工程低电压穿越设备公开招标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594288万元,招标人为华能烟台八角热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华能烟台八角电厂(2×670兆瓦)“上大压小”新建工程规划建设 4×600MW级燃煤机组,本期新建 2×670MW超超临界燃煤供热机组,采用带海水冷却塔的循环供水系统,同步建设烟气脱硫脱硝装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华能烟台八角电厂( 2×670兆瓦)“上大压小”新建工程低电压穿越设备公开招标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华能烟台八角电厂( 2×670兆瓦)“上大压小”新建工程低电压穿越设备公开招标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一)通用资格条件合格的申请人应是经国家有关部门审查并认证具有制造、采购、调试的能力的制造厂商或允许代理的授权代理商,并应具备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设备制造商具有国家主管部门或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针对招标设备颁发(出具)的有效的设计、制造、生产许可证、型式试验报告、检测报告等证书(文件);
3.设备制造商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证书应能从相关网站查询,否则视为无效);
4.申请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
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不属于中国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资格预审申请人;
(3)没有被中国华能集团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不良记录;没有处于被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投标产品引起的重大质量事故;
(5)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 ”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申请。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同一标段)的申请;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8.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二)专用资格条件:
1.业绩要求:
2010年 1月 1日以来,具有至少 3个机组容量在 600MW及以上电厂 2年稳定运行业绩,提供合同影印件(含首页、能反映供货设备规格型号的供货清单、签字盖章页),时间以合同中签字盖章页的时间为准,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2.资质要求:具有中国电科院或国网电科院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
3.接受代理商申请, 申请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提供所投设备制造厂商(进口设备要求获得制造商或国内总代理)出具的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且代理的设备制造厂商资格满足专项条件要求;同一个品牌的设备只能有一家单位(制造厂家或销售代理商)递交申请,如果设备制造厂家和其代理商同时申请的,只接受制造厂家的申请;如果两家及以上销售代理商同时递交申请,且两家或以上具有有效授权的,否决全部申请;
4.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18年7月5日09时00分到2018年07月11日9时00分
负责人:郑经理
电话:13810351893
邮箱:dlztb414@163.com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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