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古城子等6座热力站电控设备及安装调试项目、古城子等6座热力站机务设备采购、井壁密封采购招标
1.1标段名称
标段一:古城子等6座热力站电控设备及安装调试项目
标段二:古城子等6座热力站机务设备采购项目
标段三:井壁密封采购项目
1.2建设地点
1.3工程规模
本工程以沈抚连接带热电厂一期2×350MW供热发电机组为热源,供热面积为1450万m2,现有供热面积698.9万m2,新增供热面积751.1万m2。新建一级管网管径为DN125~DN1200,管网沟槽总长110.205km;全网换热站103座,其中新建换热站75座(设备新建),利旧改造换热站28座(增设部分设备)。
二、招标范围:
古城子等6座热力站电控设备及安装调试项目:热力站电控设备6套(4套包含DCS设备, 2套不含DCS设备)、电控设备安装、其他辅助设备等,交货时间:2018年8月15日-2018年9月15日按照工程实际要求供货。
古城子等6座热力站机务设备采购项目:换热机组4套、水处理设备6套,交货时间:2018年8月15日-2018年9月15日按照工程实际要求供货。
井壁密封采购项目:井壁密封,交货时间:2018年8月15日-2018年9月15日按照工程实际要求供货。
具体工作内容以招标文件为准。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古城子等6座热力站电控设备及安装调试项目:
3.1、合格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
3.1.2投标人应为具有管理部门颁发的经年检的生产许可证的生产厂家或是工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与本次招标相符的经营许可销售权的销售商。
3.1.3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相应的资格和能力;有满足我方需求的可靠的标准产品,具有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投标人提供的设备应是成熟可靠、技术先进的产品。
3.1.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接管、重组、冻结。
3.1.5投标人在参加投标的近三年(2015-2017)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或违约记录,也没有因重大产品质量问题受到过主管部门的处罚。投标单位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安全问题或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况。
3.1.6本标段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标。
3.1.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3.1.8近6个月内,在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中与本次招标类似设备,因出现重大质量或违约等问题被通报并停止或暂停授标的,本标段不予授标。
3.2以投标截止日计算,近5年具有与本次招标设备相同及以上等级产品已投用业绩至少2项,并提供业绩证明(提供的业绩必须附甲方联系人、单位、职务、电话等信息,未提供上述信息的将被视为无效业绩。)。为核实业绩真伪,必要时招标人将以澄清的方式要求投标人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古城子等6座热力站机务设备采购项目:
3.1、合格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
3.1.2投标人应为具有管理部门颁发的经年检的生产许可证的生产厂家或是工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与本次招标相符的经营许可销售权的销售商。
3.1.3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相应的资格和能力;有满足我方需求的可靠的标准产品,具有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投标人提供的设备应是成熟可靠、技术先进的产品。
3.1.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接管、重组、冻结。
3.1.5投标人在参加投标的近三年(2015-2017)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或违约记录,也没有因重大产品质量问题受到过主管部门的处罚。投标单位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安全问题或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况。
3.1.6本标段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标。
3.1.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3.1.8近6个月内,在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中与本次招标类似设备,因出现重大质量或违约等问题被通报并停止或暂停授标的,本标段不予授标。
3.2以投标截止日计算,近5年具有与本次招标设备相同及以上等级产品已投用业绩至少2项,并提供业绩证明(提供的业绩必须附甲方联系人、单位、职务、电话等信息,未提供上述信息的将被视为无效业绩。)。为核实业绩真伪,必要时招标人将以澄清的方式要求投标人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3.3投标方提供同类设备的型式和例行试验报告,所提供的机组部件如需向第三方外购时,投标厂商也应就其质量做出承诺,并提供分投标方相应的例行检验报告和投标厂商的进厂验收证明。
井壁密封采购项目
3.1、合格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
3.1.2投标人应为具有管理部门颁发的经年检的生产许可证的生产厂家或是工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与本次招标相符的经营许可销售权的销售商。
3.1.3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相应的资格和能力;有满足我方需求的可靠的标准产品,具有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投标人提供的设备应是成熟可靠、技术先进的产品。
3.1.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接管、重组、冻结。
3.1.5投标人在参加投标的近三年(2015-2017)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或违约记录,也没有因重大产品质量问题受到过主管部门的处罚。投标单位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安全问题或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况。
3.1.6本标段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标。
3.1.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3.1.8近6个月内,在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中与本次招标类似设备,因出现重大质量或违约等问题被通报并停止或暂停授标的,本标段不予授标。
3.2以投标截止日计算,近3年必须具有 2 个管径DN800及以上井壁密封的供货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提供业绩证明(提供的业绩必须附甲方联系人、单位、职务、电话等信息,未提供上述信息的将被视为无效业绩。)。为核实业绩真伪,必要时招标人将以澄清的方式要求投标人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3.3 投标人必须持有《特种设备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证》。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北京时间2018年7月3日至2018年7月13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