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8-07-04
项目名称: 国电广水吉阳山风电场工程风机设备运输(以下简称“项目”)
招标编号: GDCX02-SGZB18-0229
日 期: 2018年07月04日
1.1 招标条件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3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吉阳山风电场装机总容量50MW,安装25台国电联合动力单机容量为2MW的风力发电机组,其中24台UP2000-121S机型,风电机组轮毂高度 90m ;1台UP2000-115S机型,风电机组轮毂高度 80m。同期建设一座110KV升压站。
招标范围:24台套UP2000-121S和1台套UP2000-115S风机设备运输(包含货物运输保险费,投标人所投保险应与声誉良好且为武汉的保险公司订立,保额为承运风机设备总价格加上10%的运输综合险,保单的受益人为招标人,且没有任何免责条款。),包括机舱、轮毂、叶片、变频器、塔底控制柜、备品备件等附件的运输。详见招标文件内容。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在电子购标前应进行企业CA(certificate authority)注册,注册时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和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彩色扫描件。
1.4.2 投标人须是依法注册的独立的法人,具备在其合法的营业范围内履行民事责任能力的一般纳税人。
1.4.3 投标人不得直接地或间接地与招标人或其雇佣或曾经雇佣过的,为本次招标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或电子招投标系统平台有任何关联。
1.4.4 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的物的投标。
1.4.5财务及业绩必须满足下表的要求(若与招标文件其他部分业绩要求不一致,以本条为准)。
序号 |
分包名称 |
投标人财务、资质及业绩要求 |
1 |
国电广水吉阳山风电场工程风机设备运输 |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必须拥有交通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许可证中必须具有四类风电设备运输运输资质; 3、具备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提供有效的质量体系认证证明。 4、投标人在近三年内具有50台(套)及以上陆上风电场风机运输业绩,须提供合同证明。 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无不良记录;近3年内在合同签订、合同履行过程中,未被国电集团列入黑名单,且在处罚期内; 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同时投标;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1.4.7投标人在项目评标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shixin.court.gov.cn)和国家发展改革委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4.8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1.6 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招标文件购买采用网上支付的模式(不接受电汇、网银转账、现场现金支付等其他购买方式),系统同时支持企业网银支付和个人网银支付。
1.6.1 若通过公司账户购买,公司账户必须具备网上银行功能。网上支付时,由本网站跳转(链接)至购买人选择的银行网站进行。
1.6.2 若通过个人账户购买,将被认为购买人已经获得了公司的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购买前核实您的银行卡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以免影响招标文件的购买。
1.6.3 购买招标文件人必须是投标人。潜在投标人在平台填写的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必须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
1.6.4 支付成功后,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支付成功,即视为招标文件己经售出。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1.6.5 招标代理机构将尽快按照购买招标文件时填写的邮寄地址将购买招标文件的商业发票邮寄给潜在投标人。
1.6.6 招标文件购买失败或其他问题,请与客服中心联系。
1.7 出售招标文件日期: 2018年07月04日 09:00起- 2018年07月12日 16:00内出售招标文件。
1.8招标文件售价及投标保证金
序号 |
工程名称 |
数量 |
招标文件售价 (元) |
工期 |
招标编号 |
投标保证金(元或比例) |
1 |
国电广水吉阳山风电场工程风机设备运输 |
2000元 |
6个月 |
GDCX02-SGZB18-0229/01 |
120000元 |
注册联系人:郑经理
电话:13810351893
邮箱:dlztb414@163.com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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