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河北工程大学新校区第三后勤服务楼、图书馆项目消防配电箱(三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河北工程大学新校区第三后勤服务楼、图书馆项目消防配电箱 已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冀发改招标核【2016】22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 建设方拨付的工程进度款、自筹资金 ,招标人为中铁十五局集团 、大元建业集团股份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消防配电箱 进行公开招标,则有选定供货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河北工程大学新校区第三后勤服务楼、图书馆项目消防配电箱(三次)
质量标准:达到国家颁布的质量标准或验收规范,质量标准为合格。
供货期限:合同签订后,在接到每单个招标人的供货通知书后20日历天内完成供应。
供货
招标范围: 河北工程大学新校区第三后勤服务楼、图书馆项目消防配电箱 供货,详见招标文件。
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供应商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且有以上设备生产能力的生产厂家或经生产厂家授权的产品销售代理商,代理商应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开具的唯一授权书。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所使用的每个型号的消防配电箱均需具有相应的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CF),开标时需要提供此证书。
若同一家制造商授权了两家或两家以上代理商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或制造商与其授权的代理商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则与此制造商有关系的全部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试试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到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否决其投标。
4. 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下载相关招标文件、图纸、澄清或修改等资料,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潜在投标人从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自主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潜在投标人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匿名提出。潜在投标人未从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招标文件下载时间: 2018 年 7 月 4 日8:30分—— 2018 年 7 月 10 日17:30分。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5.3招标文件售价:每份200元人民币,投标人在开标现场现金缴纳,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 年 7 月 30 日 9 时30 分,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其他注意事项:
7.1开标时,投标人必须持有“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原件,查询年限为近10年,且查询结果必须来源于全国档案库,否则投标无效。投标人应在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
7.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按 “河北省 关于招标代理机构及投标人(含政府采购供应商)进行登记注册的通知”在河北省 进行注册登记;
8.
项目联系人:李杨
联系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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