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招标人:国家电投集团东方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公司)
二、招标范围
招标标段情况一览表:
序号 |
招标编号 |
标段名称 |
主要指标 |
招标文件价格(元) |
1 |
GJDTDF2018044 |
河北公司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测评项目 |
1.对石家庄新能源生产运营中心系统、易县太和庄新能源电站、涞源祁家峪新能源电站、阜平罗峪新能源电站、良村热电SIS系统、良村热电燃料管理信息系统、河北公司档案管理信息系统、河北公司(含良村热电)ERP系统、河北公司基础信息支撑系统、河北公司生产调度管理系统进行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信息系统初测:按照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要求,对信息系统进行初测评,提出安全整改方案,并提供系统整改咨询服务,协助完成信息系统安全整改建设。等级测评:对信息系统进行等级测评,出具正式的等级测评报告。测评工作从系统技术上的物理安全、网络安全、主机系统安全、应用安全和数据安全五个层面和管理上的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管理制度、人员安全管理、系统建设管理和系统运维管理等五个方面分别进行。等级备案:协助河北公司到公安部门办理信息系统的备案手续,完成信息系统等级保护备案工作,并取得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备案证明证书。咨询服务:提供信息系统的安全咨询和整改建议等技术支持服务,涵盖系统建设、运维、管理等相关安全问题;协助开展河北公司内部网络与信息安全检查工作。信息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针对信息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相应的信息安全培训,内容包括网络安全管理培训和网络安全技术培训等。 2.与本项目相关的培训与后续技术服务等。 |
1000.00 |
2 |
GJDTDF2018045 |
桌面虚拟化系统建设项目 |
1.在国家电投集团河北电力有限公司张家口分公司、国家电投集团河北电力有限公司承德分公司、国家电投集团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沧州分公司、国家电投集团宁晋热电有限公司、国家电投集团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公司信息内网中建设桌面虚拟化系统,满足办公、管理需求。 2.与本项目相关的培训与后续技术服务等。 |
1000.00 |
3 |
GJDTDF2018046 |
河北公司2号信息机房建设项目 |
1.在保证业务连续性的前提下完成河北公司2号信息机房建设,达到信息机房A级标准,以满足不断新增、扩展的信息化建设要求及各专业管理需求和容灾减灾要求。包括河北公司2号信息机房供配电、UPS、网络、综合布线、精密空调及机柜、动力环境监控等设备的供货、安装及相关线材的布放、系统集成调试等。 2.与本项目相关的培训与后续技术服务等。 |
1000.00 |
(一)基本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应为中国境内注册机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一般纳税人资质,能够开具增值税发票;
2.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
3. 投标人与招标人不存在现实的或潜在的利益冲突,不得在国家电力集团投资公司和国家电投东方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公司)有不良行为记录。
(二)专项资格要求
序号 |
标段名称 |
专项资格 |
1 |
河北公司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测评项目 |
1.投标人企业注册资本金应在人民币200万元及以上。 2.投标人为外资企业的,应在中国境内设立分支机构5年以上。 3.投标人应具有同类项目的实施经验和成功案例,近5年内具有国内类似项目业绩,并提供相应合同复印件(含封面、技术参数页和签字盖章页)。 4.投标人应具备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颁发的《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机构推荐证书》。 5.投标人应具备驻项目建设单位所在地进行现场服务的能力。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2 |
桌面虚拟化系统建设项目 |
1.投标人企业注册资本金应在人民币1000万元及以上。 2.投标人为外资企业的,应在中国境内设立分支机构5年以上。 3.投标人应具有同类项目的实施经验和成功案例,近5年内具有国内类似项目业绩,并提供相应合同复印件(含封面、技术参数页和签字盖章页)。 4.投标人应取得产品原厂商有关本次采购的授权。 5.投标人应具备驻项目建设单位所在地进行现场服务的能力。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 |
河北公司2号信息机房建设项目 |
1.投标人企业注册资本金应在人民币1000万元及以上。 2.投标人为外资企业的,应在中国境内设立分支机构5年以上。 3.投标人应具有同类项目的实施经验和成功案例,近5年内具有国内类似项目业绩,并提供相应合同复印件(含封面、技术参数页和签字盖章页)。 4.投标人应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及以上资质。 5.投标人应取得产品原厂商有关本次采购的授权。 6.投标人应具备驻项目建设单位所在地进行现场服务的能力。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一)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和地点
2018年7月3日至2018年7月11日 (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