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编号:
2、招标内容:本项目为采购智能物流平台提供商,拟通过智能物流优化调度项目建设,利用优化决策理论,科学合理地对运输调度环节资源进行优化配置,以智能处理代替人工经验的运输调度系统,进一步提高物流作业效率,推进“互联网+物流”,降低物流成本,推动江苏中烟现代物流建设向更高水平迈进。
二、合格的投标人
本次招标的合格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下列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有能力响应本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货物及服务的国内企业(提供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若已三证合一,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2) 投标人须具有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原信息产业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或以上资质证书,或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颁发的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三级或以上资质证书。且同时具有软件企业认定证书(提供有效期内以上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3)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自2016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以来,至少担任过1个合同金额不小于200万的软件开发项目的项目经理,且在合同签订后至项目验收通过前驻场专职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管理工作(提供合同复印件或最终用户盖章的客户证明文件,原件备查);
(4)投标人信誉良好。投标人在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有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信息为依据。)投标人需要提供在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同时将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中基础信息、行政处罚信息、列入异常经营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四大模块内容截图放入标书中,评标委员会将对网站截图进行核查作为评审依据,如截图与网站查询不一致,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5) 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材料(以投标人向检察院申请开具并提供的有效期内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为准,如是网上查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盖有受理申请的人民检察院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电子印章和防伪二维码;如是到检察机关现场办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则须提供盖有受理申请的人民检察院红章的原件复核。)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招标文件售价:售价每本人民币_300_元,如邮寄,每本加_50_元。
四、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8年7月3日至2018年7月12日,每天9:00-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