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下述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立项情况:由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批准建设
项目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内蒙古霍林郭勒市北露天煤矿
2.2 招标范围
招标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要求 |
招标文件价格(元) |
|
2018-MT-GJDT-0000-1-0045-1/1 |
北露天煤矿自备电厂输煤系统破碎站移设工程EPC总承包 |
北露天煤矿自备电厂输煤系统破碎站移设工程计划新建一套额定能力为2000t/h的一次破碎站,新建4台额定能力为2000t/h的带式输送机,新建二次破碎站(单台额定能力1500t/h的破碎机2台),改造1台现有额定能力为1200t/h的带式输送机,配套建设设备土建设施、除尘设施、采暖设施、消防设施、起重设施、供配电设施(含线路移设)、集控、监控、广播、通讯系统和矿岩工程等。 |
2018年9月1日-2019年9月25日 |
2000 |
注:以上为参考参数和数量,具体参数、数量及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序号 |
标段名称 |
资格要求 |
北露天煤矿自备电厂输煤系统破碎站移设工程EPC总承包 |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企业注册资本1000万元及以上; (2)投标人应具备可从事工程总承包业务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煤炭行业设计甲级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并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OHSAS18000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3)业绩要求:投标单位近五年(2013~2017年)完成至少1项输煤系统EPC总承包业绩;(提供合同原件)。 (4)财务要求:参加投标的单位必须经营状况良好,近3年内两年及以上盈利; (5)信誉要求: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无不良信用行为。 (6)投标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承担本工程相应的设计能力、供货能力和财务能力; (7)投标项目管理机构配备要求:配备项目经理(必须同时具有本项目类似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和一级建造师证)。 (8)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在近3年内存在重大安全事故,或在近3年内存在两次较大安全事故,或在近1年内存在较大安全事故;近1年内在国家电投集团公司所属项目存在人身死亡事故的。 (9)本次招标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18年7月4日至2018年7月10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4.2 招标文件价格
购买招标文件需支付招标文件工本费,招标文件价格详见《招标范围》。招标文件自愿购买,一经售出,费用不退。
4.3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在线发售,不接受来人现场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