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海北州公安消防支队以北公消【2018】33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海北州公安消防支队,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单位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交货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本次项目招标内容,且具有同类项目的供货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7月5日至2018年7月9日,每日上午09时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海北州行政服务和 二楼(青海省海北州海晏县西海镇州政府大楼东侧)持单位介绍信原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7月27日14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