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永修风电有限责任公司吉山风电场工程自动消防装置招标公告
1.1 工程名称:江西永修风电有限责任公司吉山风电场工程
1.2 标的名称:自动消防装置设备招标
1.3 资金来源:项目资本金和融资
1.4 建设地点:江西省
1.5 建设规模:96MW,48台2MW机组风电项目自动消防系统改造
1.6 计划工期:2018年 月 日至2018年 月 日, 日历天
1.7 招标范围:自动消防装置48套。
2 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2.1 合格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2.1.1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
2.1.2 投标人须具备相应设备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以及产品、元器件、组件材料和配套件的检测能力。除特别注明外,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投标人本企业所拥有的权利权益。
2.1.3 设计制造过与投标产品相同结构、相同型式、同等或以上技术规格的产品。在与规范相同或和较规范更严格的条件下,该产品的投运数量或供货数量及其成功运行时间满足招标人的要求。如同一标段内存在不同类别的设备,则申请人须分别满足标段内各类别设备的资格要求。
2.1.4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2.1.5 近三年内,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出现中标后不履约、履约过程中严重违反合同规定及供货产品出现重大质量问题。
2.1.6 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2.1.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8 本次招标部分标段接受代理商投标。
2.1.8.1 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且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并能合法运作,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
2.1.8.2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2.1.9 各潜在投标人均可购买本次招标的部分或全部标段招标文件,参加投标。
2.1.10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招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招标。
2.2 合格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相应招标设备的专用资质业绩要求:
2.2.1投标人(制造商)专用资质业绩要求:所投产品需满足
供货业绩:近5年200台以上风机供货业绩。
运行业绩:近5年200台以上风机运行业绩。
2.2.2投标人(代理商)专用资质业绩要求:
供货业绩:近5年200台以上风机供货业绩。
其他资质要求:提供真实有效的代理授权证明文件。
请有意向且满足上述资质要求的投标人报名参加。报名时间:2018年7月2日~ 7月12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