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广 热搜: 设计  招标    电厂  华能    内蒙古  大唐  国华  电力 

【物资类】中国电建水电五局四分局嘉兴市海盐县装配式预制构件项目线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18-07-04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0    
核心提示:招标公告招标编号:POWERCHINA-0105-18159一、招标条件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 设备物资部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钢材材料,本次采购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POWERCHINA-0105-18159


一、招标条件

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 设备物资部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钢材材料,本次采购材料的使用人是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 嘉兴市海盐县装配式预制构件建设项目部,采购材料计划使用自有资金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嘉兴市海盐县装配式预制构件建设项目,拟建项目位于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西塘桥街道,紧邻沈海高速,占地面积约1000亩;一期工程规划用地165亩,工程规模为7000m³的预制预应力双T板和约4000m³梁、柱生产及吊装过程。拟建项目全部投产后,将陆续开展长期规划工程的实施,所有拟建用地将于2018年内全部落实。本次合同总款约为2700万元人民币,合同工期为2018年5月18日至2019年5月10日,共计357天。

2、招标范围: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 嘉兴市海盐县装配式预制构件建设项目部所需钢材。

3、采购数量:详见下表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备注

1

圆钢

Φ10 Q235

1


2

圆钢

Φ25 Q235

6


3

圆钢

Φ28 Q235

5


4

螺纹钢

Φ6 HRB400

60


5

螺纹钢

Φ8 HRB400

200


6

螺纹钢

Φ10 HRB400

60


7

螺纹钢

Φ12 HRB400

160


8

螺纹钢

Φ14 HRB400

60


9

螺纹钢

Φ16-Φ22 HRB400

155


10

螺纹钢

Φ25 HRB400

250


11

合计


957


说明:

本次招标数量仅为估算量,具体供应数量以实际工程需求为准。实际供应数量减少时,招标人不对投标人进行任何补偿。

4、交货时间:随工程进度需要分批供应,合同工期预计12个月,以实际供应时间为准。卖方须在收到通知后24小时内交货。

5、

6、质量要求:

6.1盘圆和圆钢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热轧光圆钢筋》(GB1499.1-2008)中规定的盘圆和圆钢技术要求、螺纹钢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热轧带肋钢筋》(GB1499.2-2007)中规定的钢筋技术要求。

6.2钢筋的检验及试验应满足以下标准:GB/T222、GB/T223、GB/T4336、GB/T228、GB/T232、YB/T5126。

6.3以上标准均以国家发布的最新标准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应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法人,企业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生产厂家年产量300万吨以上,且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总局颁发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取得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证书或检验报告。

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法人,企业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必须具有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代理书或区域经销商、区域代理商资格,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全部资格要求,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3、投标人应具有类似建设工程供货业绩,在近1年内的钢材供货合同不少于1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在100万元以上(附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应具有钢材供应的专业人员和组织货源的能力和经验。

4、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票制)。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生产厂家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获得生产厂家授权的多家代理商可同时参加。

6、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7月13日下午17:00前(北京时间)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免费注册、在线报名并上传下列资料:

提供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签发的针对本招标项目购买招标文件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加盖公章)扫描件(合并文件上传)。

2、已注册、报名、上传合格资料的,投标人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将标书费的转账有效凭据(允许个人办理)发送到

项目联系人:李杨

联系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c1
 
打赏
 
更多>同类资讯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  |  京ICP备12017752号-17
Powered By DESTO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