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岳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一期脱硫超低排放改造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湖南岳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一期脱硫超低排放改造物资采购,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湖南岳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一期脱硫超低排放改造物资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湖南岳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一期脱硫超低排放改造物资采购。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通用条件:
3.1.1投标申请人须为、二级单位或基层企业的供应商。
3.1.2对于已在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集团、招标人所属的二级单位或招标人审核后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
3.1.3对于未在注册的供应商,首先应在集团公司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潜在供应商通过集团、招标人所属的二级单位或招标人审核后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
3.2专项条件:
3.2.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并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以来,至少具有2份向燃煤发电机组供应机封或阀门或泵的相关合同业绩,且供货和使用无不良记录。请提供合同复印件(包含合同封面、合同签字签章页、供货范围表、供货数量),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本次招标是否联合体投标:否。
3.2.4本次招标是否接受代理商投标:是。
3.2.5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诚信良好,最近五年内无骗取中标、串标和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2.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所有腐败、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投标资格无效认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8年7月4日9:00起至2018年7月9日17:00止(北京时间),登陆进行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