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河光明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煤车清车底施工作业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根河光明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煤车清车底施工作业项目,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根河光明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煤车清车底施工作业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根河光明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煤车清车底施工作业项目。
2.2建设地点:内蒙古根河市市区根河光明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2.3招标范围:承担招标人火车卸煤清底工作。
2.4工期:合同签订后一年。
2.5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7资金来源:自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条款
3.1.1投标申请人须为合格供应商。
3.1.2对于已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集团、二级单位或基层企业审核后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
3.1.3对于未注册的供应商,首先应在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潜在供应商通过集团、二级单位或基层企业审核后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
3.2专项条款
3.2.1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要求: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 投标人必须具有劳务派遣资质;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且证书应在有效期内。
3.2.2投标人应具备的业绩要求:投标人2015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不少于1项类似业绩,需提供相关业绩合同扫描件,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无。
3.2.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5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1.投标人应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2.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诚信良好,最近五年内无骗取中标、串标和其他严重违约行为;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4.投标人未有国家、行业、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5.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投标资格无效认定。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8年7月4日9:00起至2018年7月9日17:00止(北京时间),登陆进行报名,报名时上传投标报名文件(含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资质证书等证明材料扫描件制作成壹个WORD文件),须详细填写报名信息,并阅读注意事项,点击提交审批后。请耐心等待报名管理员审核,审核结果通过短信形式通知
4.2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4.2.1报名审核通过后,合格的投标人从2018年7月4日9:00起至2018年7月10日17:00止可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4.2.2招标文件费: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