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电宿迁2×660MW机组工程全厂绿化施工工程招标公告
1.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经中国国电集团有限公司批准建设,项目公司为国电宿迁热电有限公司,建设资本金20%,其余80%自筹。招标人为国电宿迁热电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3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国电宿迁热电有限公司厂址位于宿迁市南偏东距市中心18km处的京杭大运河南岸,在洋北镇西侧,距洋北镇中心1.5km。厂址北依京杭运河,南靠苏龙路,苏龙路西接S325省道,东至洋北镇,已建的进厂道路自苏龙路引接。建设规模: 本期新建2台660MW超超临界二次再热凝汽式供热发电机组,计划于2016年开工建设,2018年投产运行。
招标范围:全厂绿化工程施工,包括厂前区、厂区、码头区,绿化施工及养护,具体为(1)草种、树木、花卉等植物的购买、种植、成活期中的养护(养护期为交工验收合格后一年)及补种;(2)草种、树木、花卉等植物种植土所需混配的肥料、添加剂等的购买及旋耙、搅拌、病虫害的防治等施工;(3)原场地的平整、建筑垃圾清理及外运、余土外运、绿地整理、地形塑造、土方回填、新土补充等;(4)厂前区照明系统及全厂绿化给排水电气系统的安装及调试;(5)迎宾广场景观、制作及铺装等;(6)绿化给排水工程施工。
1.4.1投标人财务、资质及业绩要求
序号 |
标段名称 |
投标人财务、资质及业绩要求 |
全厂绿化施工 |
1、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包含园林绿化工程施工。 2、投标人近五年内须承担过两个及以上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300万元的绿化工程施工的业绩,并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投标人提供的合同扫描件中须有合同金额的文字描述)。 3、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专业注册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且具有同类项目业绩。 4、投标人在项目评标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shixin.court.gov.cn)或国家发展改革委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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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投标人在国电集团公司近5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等不良记录。
1.4.3投标人近3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较大安全事故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1.4.4业绩认定原则:投标人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内容须体现项目名称和招标业绩要求的施工内容、规模数量、签订时间、签订方盖章签字页等关键合同信息。
注:近5年业绩起止时间的认定为投标人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推5年。
1.5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首先应该注册会员有关事宜。
1.6 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招标文件购买采用网上支付的模式(不接受电汇、网银转账、现场现金支付等其他购买方式),系统同时支持企业网银支付和个人网银支付。
1.6.1 若通过公司账户购买,公司账户必须具备网上银行功能。网上支付时,由本网站跳转(链接)至购买人选择的银行网站进行。
1.6.2 若通过个人账户购买,将被认为购买人已经获得了公司的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购买前核实您的银行卡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以免影响招标文件的购买。
1.6.3 购买招标文件人必须是投标人。潜在投标人在平台填写的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必须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
1.6.4 支付成功后,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支付成功,即视为招标文件己经售出。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1.6.5 招标代理机构将尽快按照购买招标文件时填写的邮寄地址将购买招标文件的商业发票邮寄给潜在投标人。
1.6.6 招标文件购买失败或其他问题,请与客服中心联系。
1.7 出售招标文件日期: 2018年07月05日 09:00至 2018年07月13日 16:00出售招标文件。
1.8招标文件售价及投标保证金
序号 |
工程名称 |
数量 |
招标文件售价 (元) |
工期 |
招标编号 |
投标保证金(元) |
全厂绿化施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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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元 |
详见招标文件 |
GDCX01-SGZB18-0222/01 |
120000元 |
1.9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07月31日 11:00整(北京时间),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10 开标时间和地点:2018年07月31日 11:00。
注册联系人:郑经理
电话:13810351893
邮箱:dlztb414@163.com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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