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甘肃中电投新能源发电 金塔、临泽、武威及景泰光伏电站电动巡检车采购
合同编
GXNYLZGF-LG(2018)第01号(总005号)
GXNYWWGF-LG(2018)第01号(总009号)
GXNYJTGF-LG(2018)第01号(总009号)
招 标
买 方:甘肃中电投新能源发电 金塔太阳能发电
甘肃中电投新能源发电 临泽太阳能发电
甘肃中电投新能源发电 武威太阳能发电
甘肃中电投新能源发电 景泰太阳能发电
受黄河上游水电开发 的委托,就甘肃中电投新能源发电 金塔、临泽、武威及景泰光伏电站电动巡检车采购进行公开招标。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与买方分别签订合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1项目概况
上述业主单位均为黄河上游水电开发 下属的子公司或 。
1.1.1电站概况
(1)武威59MWp光伏电站位于甘肃省武威市凉州区武威金太阳新能源高新技术集中区。集中区距离武威市约30km,东北距丰乐镇约5km,集中区东北侧紧邻G312国道与连霍高速,交通便利。
(2)景泰19.8MWp光伏电站位于甘肃省白银市景泰县城西北约30km处,308省道以南,小红山南侧,东侧距上沙沃110kV变电站约7km。308省道、201省道及包兰铁路在附近交汇,交通便利。
(3)临泽9MWp光伏电站位于甘肃省张掖市临泽县城西南约12km,站址约2km处为黄家湾大队林场,西侧紧邻临梨公路,交通较为便利。
(4)金塔9MWp光伏电站位于甘肃省酒泉市金塔县城东南方向约3km的红柳洼光电产业园区内,西邻计划修建的酒航铁路约1.5km,西南1km为县级公路(X264),交通便利。
1.2招标范围及主要工作内容
1.2.1本次主要招标内容包括下列项目:
(1)主要设备:金塔、临泽、武威、景泰光伏电站各一台电动皮卡巡检车,共四台,招标时车辆必须提供产品彩色图册,颜色、图案及文字应标后由采购方指定。
(2)附属设备:常用或专用工器具每台车各一套。
构成车辆的任何部件、组件和装置如果在本供货范围及工作内容中没有提到,但对该设备的安全可靠运行是必需的,也应包括在供货范围及工作内容之内。
1.2.2 交货地点及项目工期:甘肃中电投新能源发电 金塔光伏电站、临泽光伏电站、武威光伏电站和景泰光伏电站现场,自合同签订生效后60个工作日内完成合同项下所有工作,完成验收。
1.2.3工作内容:购置符合光伏电站巡检的四辆电动皮卡车及专用工器具交付各电站。
1.3.4售后服务:整车保修三年,电池保修一年,卖方现场服务。
1.3 资金来源
本项目由甘肃中电投新能源发电 利用自有资金投资建设,资金已落实。
1.4 投标人资格
1.4.1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电动车授权代理商。
1.4.2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 )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5 业绩
投标人近三年承担过类似项目采购。(须附合同业绩证明材料)
1.6 资格后审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7 招标文件的获取
1.7.1 公告发布日期:2018年7月5日
1.7.2 报名截止日期:2018年7月11日 17:30时截止;
1.7.3 发售时间:2018年7月6日~2018年7月12日 8:30~11:30,14:30~17:30
1.7.4 发售
1.7.5 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大写)伍佰元整,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无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
1.8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必须于2018年7月30日北京时间9:30时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招标人,送达
1.9 其它
1.9.1投标人应填写报名申请表。
1.9.2报名时须携带投标人的单位有效证明(介绍信或授权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1.9.3 。
1.10招标代理机构
1.10.1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答疑联系人、
联 系
电
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