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简介:
天津盘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煤场封闭改造工程,是集团公司拟在盘山发电公司投资进行的技术改造项目。包括大、小煤场及栈桥的封闭处理改造。本次发包为大煤场(长280米、宽164米)封闭设计、供货和安装工程,本项目设计使用寿命50年。
盘山电厂位于天津市蓟县翠屏山乡二十里铺村,北纬40º12´,东经117º32,属于天津市管辖,南距天津市125km,西距北京90km,东至唐山75km,地处京津唐三市的中心地带,厂区处于燕山余脉翠屏山南侧山脚下,蓟县县城东南7km,盘山风景区位于厂址西北约20km,南距京沈高速和京秦铁路1km,交通便利;厂址北部5km处的于桥水库是电厂的主要供水源,东部2.5km的青池岭沟为电厂的贮灰场。厂址范围内属剥蚀低山丘陵地,地势东北高、西南低,原地面标高20~25m (于桥水库高程系统,以下同),坡度10~12‰。在电厂一、二期工程建设期间,三通一平工作已在规划厂区和施工场地范围内实施,整平后的地形为东北高、西南低,在25m至19.5m标高间变化,坡度为5‰左右。
本标段设计涉及到大煤场建筑、土建基础、钢结构、输煤工艺、照明、接地等专业的设计。
二、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为天津盘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煤场封闭改造工程大煤场膜下索及其附件的供货、安装、检验、验收、调试、等方面的所有工作,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项目工期:二次钢结构工期:2018年8月20日开工,9月30日完工;
膜下索工期:2018年9月10日开工,10月30日完工。
具体工作内容以招标文件为准。
三、资质及其他要求:
3.1投标人应为具有履约能力和承担法律责任的法人,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3.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3投标人应满足如下信誉要求:
(1)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近3年未发生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行为;
(3)近3年未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
(4)没有在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5)近三年内,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出现中标后不履约、履约过程中严重违反合同规定及供货产品出现重大质量问题。
3.4本标段参与的投标人应满足如下资质和业绩要求:
(1)投标人具有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提供资质文件扫描件);
(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专业或机电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项目经理资质证明文件);
(3)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证件扫描件)。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同时投标;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北京时间2018年7月3日至2018年7月16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节假日除外)备注:招标公告查询以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为准!本网站为经营性收费网站。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