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张家口尚义境内。本次招标设备为:西门子歌美飒风电(天津)有限公司36台套G114-2.0MW风力发电机组的塔筒法兰(每台套塔筒法兰包括塔筒与机舱间、塔筒之间、塔筒与基础模板间连接法兰和伴随服务)。
具体技术要求及供货范围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及技术规范。
交货时间: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3.2自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至少具有500台(套)风电场业绩(业绩以合同复印件为准,投标文件中附清晰可辨的合同复印件,合同体现合同签署时间)具有投标产品生产能力的企业,可参加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且不允许分包。 3.4投标产品具有国家认可的有资质的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或试验室出具的的型式试验报告。若投标人所提供的组部件如需向第三方外购时,投标人必须应就其质量做出承诺,并提供分供方相应的例行检验报告和投标人的进厂验收证明。 3.5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两个及两个以上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自然人的关联企业或有关联关系的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资质, 自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至少具有500台(套)风电场业绩(业绩以合同复印件为准,投标文件中附清晰可辨的合同复印件,合同体现合同签署时间)具有投标产品生产能力的企业,可参加投标。 业绩。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07-09 至 2018-07-13 ,每日上午 9:00时至 11:3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