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循环经济煤炭综合利用项目(一阶段工程)厂内输煤设施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编号及项目名称
2 招标内容
煤炭综合利用项目厂内输煤设施主要包括地中衡及汽车采样站、汽车卸煤站、原煤均化库、煤水处理站、10kV输煤变电所、破碎筛分楼、转运站(7座)、输煤栈桥、部分厂外停车场尾工、装载机库房及办公室、厂外汽车调度室、输煤程控楼、煤水处理站等建(构)筑物和设施。
投标人负责厂内输煤设施合同内所有总图运输、工艺、辅机、除尘、燃料输送、水工、静设备、动设备、管道、土建(结构/建筑)、仪表与自控、电气、电信、暖通、给排水、HSE、消防、分析化验、CTPM/6S现场可视化标准的实施等系统或专业的EPC总承包工程,以及为完成本装置总承包建设并实现厂内输煤设施移交之前的全部工作,投标人的工作还包括为保证厂内输煤设施正常运行所必须的其它配套设施和系统等组成。投标人负责合同装置的数字化交付。
招标人已经与一家施工单位签订了“厂外停车场地坪施工合同”,目前已经完成了部分混凝土地坪的施工,在招标人确定厂内输煤设施EPC总承包商后,“厂外停车场地坪施工合同”将转移给厂内输煤设施EPC总承包商执行(对该施工单位的付款由EPC总承包商进行审核、确认工程量,由招标人进行支付)。投标人应按照基础设计及本招标文件的要求负责厂外停车区域的、在“厂外停车场地坪施工合同”约定的施工范围之外的所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排水沟、护坡、司机休息及办公室、高杆灯照明(包括基础)、防风抑尘网、车辆智能管理系统、其它照明及电信系统等安装调试以及为完成这些工作所涉及到的所有设计、采购、施工、拆除、修改、完善等工作;保证厂内输煤设施正常运行所必须的其它配套设施和系统等,直至本装置工程移交等全部工作。
4 工期要求
计划开工时间:2018年8月20日
工程移交时间:2019年11月30日
5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6 投标人的资质和业绩要求
(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管理部门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2.0亿元;
(2)投标人应具有煤炭行业设计甲级或化工石化医药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如具有工程项目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必须在获得工程项目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前,具有煤炭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化工石化医药设计甲级资质,并提供原煤炭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化工石化医药设计甲级资质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方可购买标书);
(3)投标人应具有ISO9001、ISO14001和OHSOS18001体系证书;
(4)投标人近5年(2013年1月1日至今)应至少具有5.0Mt/a卸储煤或选煤厂EPC总承包业绩一项(须有合同、业主运行等证明材料);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购买。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7月9日至2018年7月16日(公休及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