桦川协联生物质能热电有限公司日常检修维护外委项目招标公告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CHDTDZ008/15-QT-0201 |
日常检修维护(含小修)外委项目 |
桦川协联生物质能热电有限公司2×12MW机组、储料场、热力分公司1×65t+2×40t热水炉日常检修维护(含小修和热力分公司热水炉夏季检修)等所有工作。配置人数不少于35人。 |
1000 |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相应资质和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应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须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认证的年检记录在有效期内。
3.投标人应具有电力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三级及以上资质。
4.投标人应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投标人近3年(2015年1月1日-2018年5月31日)具有100MW及以上机组同类设备检修维护业绩不少于2个。所承担的项目在机组运行中未发生检修质量问题、安全事故。
6.投标人应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且审计报告结论良好,无偷税漏税记录。
7.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8.投标人在2015年1月1日后无任何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情况。
9.投标人在2015年1月1日后所承揽的工程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1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2.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13.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