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地铁12号线赤湾停车场安全网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采购货物计划使用项目工程款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深圳地铁12号线场段一工区赤湾停车场工程,主要施工范围包括:土石方工程、场区道路工程、高边坡支护工程、停车场主体结构、机电及设备安装、特殊地段加固措施等。
停车场位于深圳市南山区赤湾山南侧、赤湾路东北侧、兴海大道西南侧区域。停车场地块长约1050m,最宽处约370m,最窄处约90m。场址内地形西高东底,起伏较大,相对高差约为15-20m。停车场用地面积为13.58万㎡,边坡治理区域面积为10.52万㎡,总征地面积为24.1万㎡。
赤湾停车场主要承担12号线部分配属车辆的停放、列检、洗刷、双周三月检等工作。
2、招标范围
SNS主被动防护网供应及相关服务.
3、采购数量:详见下表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SNS主动防护网 |
GTC-65A |
平方米 |
115422 |
|
2 |
SNS被动防护网 |
D0/08/200型菱形钢绳网 |
平方米 |
5000 |
|
合计 |
120422 |
注:以上招标数量为初步设计估算数量,仅供参考。最终结算量以实际供货并经验收合格的规格和数量为准,若因施工图、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与招标材料实际供货规格型号、数量发生较大偏差时,投标人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4、交货时间:2018年9月1日~2019年10月18日,实际供货时间可能与交货时间存在差异,中标人不得因此向招标人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6、质量要求
见“第七章 技术规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满足的条件:
1.1投标人为生产制造企业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必须持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1.2投标人为代理商,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3投标人应具有国内工程建设项目同类产品供应业绩(代理商可提供所代理厂家相关业绩),近三年平均每年销售额达到人民币200万元(含)以上,且实际供应业绩中三年内单个项目销售额达到人民币100万元3个(含)以上的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
1.4质检证明:提供标的物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证书或检验报告。
2.不接受联营体或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 07月30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