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宜春丰顶山48MW风电场项目升压站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江西宜春丰顶山风电项目 升压站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 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48MW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CHDTDZ193/17-SG-0101 |
升压站建筑安装工程施工 |
该项目项目位于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洪塘镇和万载县高城镇、岭东乡境内,规划装机容量48MW,按国家相关技术规范设计,拟安装21台单机容量为2.5MW 12台和2MW 9台的风电机组,拟新建110KV升压站一座,升压站内主要布置综合控制楼、35KV配电室、无功补偿装置及事故油池等送配电建筑(构筑)物及附属用房,库房等其他辅助建筑物 |
2000 |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升压站建筑安装工程施工】
1.投标人必须是按照中国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公司),企业注册资本金5000万元以上
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3.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含以上资质)
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在最近三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或受到有关管理部门的通报批评
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
7.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所承包工程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8.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9.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10.投标方需提供3个风电场升压站或110KV及以上变电站合格验收业绩
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12.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13.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上述提及的各种证照和资质业绩证明材料(清晰的复印件、扫描件)须作为投标文件的内容在开标时递交,若提交的材料不满足上述要求将视为存在重大偏差。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 2018-07-09 10:00到 2018-07-16 12:00。
购买标书时间: 2018-07-09 10:00 到 2018-07-16 1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