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省道103线西宁至甘禅口段公路已由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青发改基础【2014】103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青海省公路建设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国家补助和省内自筹,招标人为青海省公路建设管理局。现对本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省道103线西宁至甘禅口段公路中的起点段,路线起于韵家口村团结桥与付家寨路平交处,然后路线向北下穿兰新铁路第二双线、上跨宁互高速公路后,沿老路拓宽改建至朱家庄接省道103线,并与西互高速改建的朱家庄互通匝道起点形成T型平面交叉,路线长度约4.45公里。
该段公路可行性研究批复按城市道路次干道标准进行建设,设计行车速度采用40Km/h,新建的桥涵设计荷载采用公路-Ⅰ级,路基宽度40米。路线布设按规划,采用老路拓宽改建,路基断面按规划要求布设。
2.2 标段划分及主要勘察设计工作内容
本次招标项目的勘察设计包括工程勘察、一阶段施工图设计等工作。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主要勘察设计工作内容如下表所示:
标段 |
桩号 |
主要勘察设计工作内容 |
XGSJ-1 |
K0+000~K4+450 |
(1)标段范围内的路线、路基路面及排水、桥梁涵洞、路线交叉、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环境保护等《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编制办法》规定的全部内容的勘察设计、设计概算编制工作; (2)电力、电讯、广电、自来水(含地埋线路)等行业拆迁、迁改的专项设计; (3)标段范围内既有路基路面现状检测评估(如有)、桥涵工程现状检测评估(如有);标段范围内公路安全性评价工作、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公路桥梁工程安全风险评估工作、行洪(防洪)论证评估工作(如有)、文物论证评估工作(如有)、专项技术(评估)报告及评审(如有)、岸坡稳定专项评估等; (4)根据标段范围内水土保持方案专项报告及环境影响专项报告进行水保、环保等专项设计; (5)配合招标文件的编制工作,按时提供相应施工标段招标所需的工程量清单(含清单预算)、清单计量规则、工程说明、技术规范、相应招标图纸等; (6)施工期间的后续服务(包括一般、较大、重大变更的补充设计及预算等编制工作)及配合发包人进行项目评估、报奖工作等。 |
2.3 勘察设计周期初步安排如下:
(1)合同签订后5个月内,通过勘测外业验收并提交工程地勘报告、施工图设计送审稿;
(2)根据咨询单位、发包人和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意见,对勘察报告、设计文件进行修改完善,提交勘察报告、施工图设计文件最终稿。
(3)根据发包人招标工作进度的需要,分批提交开展施工招标工作所需的图纸、工程量清单、参考资料、施工专用技术规范等招标资料。
(4)征地拆迁图编绘:施工图设计文件批复后10天内完成;
(5)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从项目开工至项目竣工验收,施工期暂定1年,缺陷责任期2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并满足下列条件:
资质与业绩要求
标段 |
资质要求 |
业绩要求 |
XGSJ-1 |
同时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 (1)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 (2)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市政行业(桥梁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
近5年内(2013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独立完成过单项合同里程不少于5km的高速公路的勘察设计工作或城市道路次干道(含)及以上5km的勘察设计工作。 |
投标人应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的要求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在“信用中国”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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