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含税约630万元,以实际发生的业务内容为准进行结算。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广州联通2018年度印刷品制作招标项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法人资格及相关经营范围许可,注册资本须在5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并须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必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的复印件:1、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2、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截屏打印件,必须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文件,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或由主管税务机关在其《税务登记证》副本“资格认定”栏内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戳记,或提供在网上税务系统查询能显示其为一般纳税人的页面的截屏打印件,或提供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对后退还纳税人留存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或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其他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材料。)
2)投标人必须具备《印刷经营许可证》(须提供有效的许可证复印件)。
3.2 业绩要求:投标人必须提供2016年1月1日至今签订的产品印刷类合同合同复印件,累计合同总金额不低于500万元(要求编制合同汇总表并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作证明,关键页面包含合同采购内容页、合同金额页、签字盖章页等;业绩以签署生效的合同为依据,按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合同无法体现金额的,则须在每份合同后面附上相应订单或相关结算发票等证明材料以便核实金额,否则不作统计;提供的合同若为框架合同,须以订单或结算发票为准(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及订单或发票),框架合同金额不予认可)。
3.3 厂房要求:投标人必须有生产制作厂房(须提供投标人或其法人代表名下的厂房相关产权证明文件或租赁合同复印件)。
3.4 信誉要求: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及内容提供《投标信誉承诺函》。
3.5 廉洁诚信要求: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及内容提供《廉洁诚信承诺书》。
3.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18年 7 月 9 日 14 时 00 分到2018年 7 月 16 日17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