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2.2供货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2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相关供货、安装等服务。
2.3质量要求:满足招标人需求,并符合招标清单的规格及要求。
2.4招标范围:完成昆明边防检查站户外P8表贴全彩LED电子显示系统设计、制作、安装、调试及相关后续服务,具体详见附件1:招标清单。
2.5招标预算价: 195672.00 元。
2.6本项目只设一个包。
3.1投标人是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核准、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
3.2投标人须是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或经销商(注:若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须具备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和售后服务承诺; 若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须具备注册备案的入滇许可证明、并且在昆明有常驻分公司或办事处)。
3.3投标人若为制造商的,须具备ISO9001、ISO14001、ISO18001、CCC、CE、ROHS等权威认证,并提供第三方权威检测报告(提供证明文件并加盖制造商鲜章);为保证产品在使用中节能环保,产品需获得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提供证明文件并加盖制造商鲜章)。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5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信誉、类似供货业绩和服务经历,2015年至今完成过不少于3个类似供货业绩(类似供货业绩指金额在15万元以上的LED显示屏供货业绩。);
3.6有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且注册地在昆明市以外的投标人须在昆明市范围内有分公司或办事处或售后服务维修机构;
3.7投标人企业信誉良好,本项目对失信被执行人执行法【2016】285号文规定(提供信用中国、信用中国(云南)网站查询记录)
3.8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15年-2017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投标人委托代理人于2018年 7月6日至2018年7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至12:00时,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