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项目类型:货物
实施地点:江苏镇江新区大港临江东路大港三期港区
项目工期:30个日历天
项目概况及规模:
1.镇江港10#、11#泊位挡风抑尘墙工程高16米,总长度429米,其中东段168米,西段261米。其土建部分由独立式基础、联系梁和短柱构成;上部钢结构(包括支架、系杆、柱间支撑、节点板等)则采用Q235B型钢。
本项目网板选用单层厚度1.2mm双面镀铅锌金属板,板型为单峰蝶形,开孔率约30%,有效抑尘率在85%以上,总面积大约5791.5m2。具体规格型号、性能参数详见本工程设计图纸。
2.招标规模为所需防风抑尘网片的生产制造、包装运输,安装调试等基本要求。
二、招标范围
标段名称:镇江港大港三期10#、11#泊位挡风抑尘墙工程网板采购
3.招标范围:所需防尘网片及所有辅材的生产制造、包装运输、安装调试等,内容详见技术标准和要求。
4. 标书款(元): 1000
5. 投标保证金(元): 15000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投标人须具有省部级及以上出具的招标物资合格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和CFD计算机数值模拟报告。
5、投标人具备建设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具有同类工程(挡风抑尘网板)施工业绩。
6、投标人近5年(2013年1月1日至今)内必须具有二个及以上同等规模招标物资业绩。(需提供合同首页、范围页、盖章页);
7、投标人须具有合法使用投标物资(网板)技术的证明文件(知识产权证明或拥有人的授权证明文件及对应的知识产权证明等)。
8、履约信用要求:
(1)投标人在近三年(2015年1月1日至今)无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
(2)投标人应附至少两家同类投标物资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商、经销商投标。
四、发售招标文件事宜
获取方式
1. 获取时间: 2018-07-09 17:00:00----2018-07-16 16:00:00(北京时间)
2. 获取途径:登陆购买,不接受其他方式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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