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平新天风电场一期50MW工程已经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批复文号:陕发改新能源【2017】1863号,建设资金已到位。现已具备招标条件,对本项目所需风力发电机组及附属设备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中标人。
2.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为:陕西省富平县。
2.2本次招标设备为:风力发电机组及附属设备。
2.3建设规模:50MW
2.4交货时间:2019年6月1日-2019年12月31日
2.5交货地点:本项目施工现场招标人指定机位交货。
2.6技术要求:详见技术规范;
2.7供货范围:详见技术规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往来的国家或地区,且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风力发电机组制造企业。
3.2 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采购本次招标的货物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3.3 投标人必须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机构。
3.4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近3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有违约或属投标人的原因而被终止合同;近3年内不曾涉及诉讼及仲裁或因行业不良行为遭受行政处罚、停产整改或重大质量事故等。
3.5 所投机型单机容量:单机容量大于2.0 MW的常温型风力发电机组。
3.6 投标人所生产的风机近3年(自2015 年1月1日至今)已有不少于300台业绩(以合同复印件为准,合同须体现供货数量及合同签订时间);投标人所投机型至少已投入运行满半年(非样机运行数据)(能提供装机场址的实测功率曲线截图、装机情况的业主证明)。
3.7投标人所投机型已经取得权威机构出具的设计认证报告(含部件认证部分)。
3.8 投标人所投机型应取得权威认证机构出具的满足并网要求的型式认证报告(正在测试中的投标人应出具《型式认证报告承诺书》,格式见投标文件)。
3.9 投标人所投机型已经取得中国电科院根据《风电机组并网检测管理暂行办法》出具的满足并网要求的测试报告(正在测试中的投标人应出具《并网测试报告承诺书》,格式见投标文件)。
3.10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的投标。
3.11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和联合体投标。
3.12投标人所投方案中已经包含路勘报告、风机布置、发电量分析和载荷分析报告。
3.1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必须在买方统一组织下,完成对招标项目现场的选址踏勘,并以此作为投标书中质保运营维护期电量承诺的依据,选址踏勘工作证明需经项目业主盖章确认。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必须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之前登录按要求进行资格确认
4.2 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18年7月9日—2018年7月13日上午9:00-11:30时,下午14:30-17:30时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持单位介绍信或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格文件要求中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元/套,售后不退。
注册联系人:郑经理
电话:13810351893
邮箱:dlztb414@163.com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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