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审计网关、交换机、无线AP及网络控制器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新疆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审计网关、交换机、无线AP及网络控制器设备采购项目
2.3招标范围:乌鲁木齐国际机场航站楼(含T1、T2、T3)生产网络系统设备购置,主要包括:汇聚交换机6台、接入交换机45台;WLAN无线网络1套,包括:AC无线接入控制器1台(含70个以上的AP的license授权)、AP无线接入点设备70台(含50个POE电源适配器);支线机场上网行为管理设备13套。
2.5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设备的交货、安装及调试。
2.6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为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并具有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的拟供交换机(包含汇聚交换机和接入交换机)、无线控制器AC、无线接入点AP、上网行为管理设备、万兆单模光模块为同一品牌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3.2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须具有拟供交换机(包含汇聚交换机和接入交换机)、无线控制器AC、无线接入点AP、上网行为管理设备、万兆单模光模块为同一品牌的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专项产品代理授权书(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只能有一家投标人参加投标)。
3.3投标人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证书或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3.4投标人不存在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 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投标人不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3.7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请投标人于 2018 年 7 月 10 日至 2018 年 7 月 16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 30分至 13 时 30分,下午16 时 00分至19 时 00分(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