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西北水电及新能源科技产业中心项目
3、项目建设规模:
本工程位于职工食堂及后勤保障中心屋顶,包括1个光伏玻璃采光顶和2个普通玻璃采光顶及配套的电气线路和设备,线路集于职工食堂电梯机房内配备的隔离变压器配电柜内。总面积为505.5m2,其中光伏板采光顶面积为308.9 m2,采用非晶硅薄膜BIPV夹胶中空玻璃光伏组件,合计系统装机容量16.48KWP。
4、项目投资: / 。
5、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二、招标情况
1、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包括光伏玻璃采光顶、普通采光顶及支架的采购安装、输电线路及配套电气设备、采光顶侧窗的开启控制设备及整个工程配套辅材、安装、调试、竣工验收、培训及保修服务。
2、工期要求:施工工期70天。
3、质量要求:工程质量验收合格。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投标人资格审查要求:
1、参加投标的施工企业(以下称“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小于5000万;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经理必须具有机电工程或相关专业二级及其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且不少于3年电力工程管理经验;
3、投标人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4、提供类似工程施工业绩不少于3个,且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
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近三年经济行为没有受到起诉;
6、财务状况良好,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财力,需提供近三年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财务方面满足项目资金需求。
7、外地企业需提供‘陕西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企业基本信息打印件(盖章);
五、资格审查方式
1、本次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
六、报名及资格审查文件的递交
1、报名时投标人提交资格审查资料1份(纸质版)进行审查,详见本公告第五条第2款规定,资格审核通过后方可出售招标文件。
2、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5工作日)2018年7月11日至2018年7月17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