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项目概况:
根据区公司市场部《关于面向政企用户以受托代销模式开展终端营销工作的通知》的相关内容,针对政企客户以受托代销模式开展移动业务销售;即用户每月缴纳合约套餐,由合作商提供手机终端由哈密电信分公司代销,合约期24个月,哈密电信分公司按月从用户缴纳的合约套餐中按照相应比例支付合作商手机终端款,并每月按照实际占用终端资金*0.77%向合作代理商支撑服务费;
1.2 采购内容:
1、 受托代销模式合作商必须是独立法人具备一般纳税人资质,并是哈密分公司社会渠道代理商,哈密分公司地包商优先;
2、 提供的代销手机终端要求必须是直供网终端,终端销售价格不得高于市场指导价格;客户选型终端高于终端分成标准时差额部分由客户自行承担;
3、 哈密电信分公司按月从用户缴纳的合约套餐中按照相应比例支付合作商手机终端款,并每月按照实际占用终端资金*0.77%向合作代理商支撑服务费;
4、 合作商按照终端分成标准全额向电信公司开具终端款增值税发票,并每月开具代办费发票支付支撑服务费;
5、 合约套餐结算标准:
序号 |
用户缴费金额 |
合约套餐 |
终端分成标准(元/部) |
1 |
119 |
自由行69+50不限量包 |
960 |
2 |
169 |
自由行129+40不限量包 |
1920 |
3 |
299 |
乐享4G201407 299元 |
2990 |
4 |
399 |
乐享4G201407 399元 |
3990 |
5 |
399 |
尊享4G399 |
1890 |
6 |
599 |
尊享4G599 |
2790 |
7 |
999 |
尊享4G999 |
4790 |
6、 终端最高限价;
序号 |
终端分成标准(元/部) |
终端选型1 |
含税最高限价 (元) |
终端选型2 |
含税最高限价 (元) |
1 |
960 |
VIVO Y71A\华为8E |
1098 |
OPPO A1 |
1299 |
2 |
1920 |
OPPO A3\华为3E 64G |
1999 |
华为麦芒6 |
2199 |
3 |
2990 |
OPPO R15 |
2999 |
VIVO X21 128G |
3198 |
4 |
3990 |
MATE10 64G |
3999 |
MATE10 Pro |
4299 |
5 |
1890 |
华为畅享8P 128G |
1999 |
华为麦芒6 |
2199 |
6 |
2790 |
VIVO X20A |
2798 |
VIVO X21 128G |
3198 |
7 |
4790 |
IPHONE 8 64G |
4988 |
MATE10 Pro 128G |
5399 |
2. 参选人资格要求
1.1 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必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应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够开具符合招标单位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1.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6年1月以来在全国范围内实施过类似项目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等证明文件,合同等证明文件包括合同首页、金额页、签章页等关键页证明材料,提供框架式合同者,需附带订单,否则一律不予认可);
2.1.3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2.1.4财务要求:参选人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2017年财务会计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17年最新财务审计报告;
1.2 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参选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参选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参选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参选人在最近三年内严重违反合同约定的;
(5)参选人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的;
(6)参选人在与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7)参选产品在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现网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2.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3. 比选文件获取
3.1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18年7月10日至2018年7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北京时间上午10时30分至13时00分,下午15时30至18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