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州公安局靶场和警用特种车辆库合并建设
项目(调整部分)招标公告
招标编
1.招标条件
本工程已由海西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西发改投【2017】410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海西州公安局,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对前来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
2.3计划工期:90日历日。
2.4合同估算价:6469014.77元(不含征地拆迁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潜在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具备国家住建部或省级建设主管部门颁发且经年检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派往项目经理须为本企业二级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且无在建工程;具有执业资格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4近3年内具有1个海拔3000米以上标准靶场工程项目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经备案的竣工验收备案表);
3.5省外投标人须具备进青备案登记;
3.6 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和授权委托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在“信用中国”网站( .cn)
■ ( )
■ 海西州行政服务和 网(xzfw.hnz.gov.cn)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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