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号主变增容改造项目-110kV变压器及其配套装置采购-招标公告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CHDTDZ067/18-SB-0101 |
110kV变压器及其配套装置 |
对于下列设备项目的设计、制造、出厂前的试验、包装、运输、保险、交货、指导现场安装就位和试验,参加试运行和验收;负责保证期内的维修等进行招标: (1) 壹台SSZ11-50000/110,110kV/35kV/6.3kV三相油浸式新型低耗高效节能电力升压变压器及辅助设备、备品备件。 (2) 壹台套SSZ11-50000/110,110kV/35kV/6.3kV三相油浸式新型低耗高效节能电力升压变压器中性点接地刀闸(含避雷器、间隙放电保护及专用电流互感器、钢构支架)成套装置。 |
1000 |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取得工商行政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订立合同的权力,须具备完成和保障如期交付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接受代理商竞标,企业注册资本金至少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生产厂家资质需满足下列“2至10条款”要求
2.投标人在变压器生产制造上具备技术服务的资格和能力:a.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b.投标人应是有能力履行招标内容要求和提供招标货物设计、销售及服务的制造厂家;c.投标人应具有本次招标产品的生产许可证或国家规定的认证机构颁发的认证证书,完全符合国家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及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d.投标人应提供高质量的设备,必须是已设计、制造和供货的50000kVA及以上三相油浸式电力升压变压器,并提供业绩证明(合同或发票)。业绩应是投标人的,而不是其母公司、合作方或技术支持方的;国际知名跨国集团公司在华的全资及控股公司为投标人的,其母公司业绩经审核后可予以承认
3.2015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开标日所供设备无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4.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a.被责令停产停业的;b.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c.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d.2015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开标日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项目质量问题或自身的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的情形;e.2017年5月1日起至本项目开标日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重大人身伤亡事故;f.存在尚未了结且可能影响本项目合同正常履行的重大诉讼案件;g.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不同单位,参加同一包投标的
7.投标人应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并提供经审计的2016年、2017年等年度财务报表
8.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保证合同执行期间有关证件、文件处于有效期
9.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10.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上述提及的各种证照和资质业绩证明材料(清晰的复印件、扫描件)须作为投标文件的内容在开标时递交,若提交的材料不满足上述要求将视为存在重大偏差。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