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研究所配套区(北地块)地质勘察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勘察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及范围
2.3招标规模:建设用地面积约4.9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29万平方米(含地下部分),共计12栋高层和1栋多层楼房。
2.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5勘察周期: 30 日历天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省、市相关规定
2.7招标范围及内容:满足设计和规范所要求的工程详细勘察、全部勘察报告和资料,以及实现工程竣工所需要的配合服务,包括收集资料,现场踏勘,根据设计要求制订勘察纲要,进行测绘、勘探、取样、试验、测试、土石比例分析等勘察作业,编制工程勘察文件,与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的配合服务等内容。
2.8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3.3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证书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须提供2017年09月以来在本单位已缴纳连续6个月及以上的社保及劳动合同,并至少参与并完成过一项勘察项目(提供业绩合同一份);
3.4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限定为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经审计过的完整的财务报告(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
3.5企业自2015年1月1日以来具有一项类似项目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6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查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证明(在有效期内,查询对象包含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
3.7 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者,2018年7月10日至2018年7月 17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