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廊坊综合保税区监管仓库及附属设施土建工程已由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廊开管经内资审【2018】2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开发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规模及内容:廊坊综合保税区监管仓库及附属设施土建工程,总用地面积23675.9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015.59平方米,其中海关新建监管仓库建筑面积818.48平方米,现场业务用房504.19平方米,检疫用房220.52平方米,焚烧用房162.4平方米,新建泵房水池280平方米地泵房30平方米。本项目资金已落实;建设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工程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合同估算价:11014445.3(大写:壹仟壹佰零壹万肆仟肆佰肆拾伍元叁角)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营业资格且经营范围应包括本次招标项目的内容,并在技术、人员、设备、资金、业绩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且具有钢结构工程施工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各投标人只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中的一个标段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可在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和河北省 平台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潜在投标人如未从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和河北省 平台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一切后果,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18年7月11日上午8:30至2018年7月17 日17:00(北京时间)。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8年8月7日9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整合建立统一的 平台要求,廊坊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现已正式投入使用。已在河北省 服务平台注册登记的供应商(投标人)可直接获取文件,各市场主体登录系统后,在【业务管理-填写投标信息】菜单,工程建设选项下,进行“确认投标”操作,之后再到【文件下载】菜单中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可参考“廊坊市 信息平台”(网
项目联系人:李杨
联系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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