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寿县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即松阳河新区项目)二区EPC总承包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灵寿县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即松阳河新区项目)二区EPC总承包项目已由灵寿县发展改革局以灵发改投资【2018】68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灵寿县振灵城市建设开发 ,建设资金来自棚改资金、银行贷款、财政拨付。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灵寿县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即松阳河新区项目)二区EPC总承包
2.2工程
2.8招标范围:
2.8.1、工程勘察、设计工作范围
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
勘察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详勘。
2.8.2、施工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包括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施工的内容(含地基处理)。小区住宅楼建设、小区规划红线内综合管线及各项配套设施建设。
2.8.3、工程采购范围:工程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和保管等。
2.8.4、手续办理:负责协助市政接口工程及相关手续办理,并承担所发生的工程费用及办理审批手续所产生的所有费用,除水电气暖的接户费外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行政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设计资质;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人须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 )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最终结果以评标现场查询为准)。
3.2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并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
3.3投标人应有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为准。
3.4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且在近三年(2015年6月1日至今)没有因围标串标、骗取中标受到过处罚,没有严重违约、安全事故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发生,无重大诉讼和仲裁等情况发生。需提供书面承诺。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含2家))。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联合体协议,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
(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联合体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5)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
(6)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
(7)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分别办理“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函需在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的检察院开具。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下载相关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等资料。潜在投标人如未从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4.2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18年7月10日至2018年7月16日(北京时间)。
4.3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500元/份,由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同时交纳至招标代理机构。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8月3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项目联系人:李杨
联系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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