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南港热电项目3×350MW级超临界锅炉 燃气锅炉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 由项目资本金和银行贷款。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3X300MW等级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CHDTDZ112/17-ZJ-0301 |
燃气锅炉 |
包括三台燃气锅炉本体设备、脱硝系统、辅机(给水泵、除氧器、加药、取样、送、引风机、阀门、烟囱等),电气、热控设备等,除与锅炉有关的外部接口外,全部打包进行设备招标。燃气锅炉零米以下土建、控制楼、消防系统由招标方设计、供货,其它均在投标方设计、供货范围内。 |
6000 |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燃气锅炉】
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2.投标人应具有:有效期内的锅炉A级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必须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A1级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A1级压力容器设计许可证;如联箱等压力容器采用分包形式,则必须提供分包方的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A1级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A1级压力容器设计许可证。
3.投标人具有在投标截止日前有效的质量体系认证。
4.投标人应具有:近5年(2013年1月1日至今)100t/h中温中压(锅炉出口工质压力为3.8-5.4MPa,温度450℃)及以上参数的燃气锅炉(燃气锅炉是指燃烧天然气、高炉煤气等气体为燃料的锅炉)不少于3台国内已投运业绩(不包括技术支持方业绩),并提供能证明以上业绩的资料(如合同、用户证明、性能试验报告等)。投标人提供的业绩必须有以下有效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封皮、供货范围、签字盖章页)、建设单位联系人和有效的联系电话,业绩必须是真实的,如发现虚假业绩,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5.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6.在最近三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或受到有关管理部门的通报批评。
7.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8.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9.与投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或代理投标。
11.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12.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经营异常”、“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 2018-07-10 16:01到 2018-07-17 23:00。
购买标书时间: 2018-07-10 16:01 到 2018-07-17 23:00
备注:招标公告查询以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为准!本网站为经营性收费网站。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