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公司完全接受并履行代表公司与供应商签署的合同以及其补充协议的条款,犹如其为合同的原始一方。
关联公司清单如下:
序号 |
对应关联公司名称 |
招标说明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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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特易购商业(辽宁)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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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大连乐购生活购物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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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大连西岗乐购生活购物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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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大连友好乐购生活购物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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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沈阳沈河乐购超市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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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沈阳铁西乐购生活购物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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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沈阳于洪乐购生活购物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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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辽阳乐购生活购物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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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沈阳乐购超市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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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丹东乐购生活购物有限公司 |
二、项目概况
1.资金来源:企业自有资金
2.项目预算:人民币贰万肆仟肆佰玖拾叁元陆角叁分(¥24493.63)(不含税)
最高限价:人民币贰万肆仟肆佰玖拾叁元陆角叁分(¥24493.63)(不含税)
3.服务期限:2018年7月1日-2019年6月30日。
4.服务地点:按合同执行
5.采购内容:生活水箱清洗,办理检测合格报告
本项目采购内容分为1个合同包,供应商对所投的采购内容必须全投,否则其投标文件无效。
6.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肆佰元整(¥400.00)
三、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政府采购有关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凡受托为本次招标的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公司,及相关联系的附属机构,不得参与投标,凡未领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投标。
3.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关系、管理关系的不同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者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同一总公司的多个分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进行投标,本项目以报名顺序第一的分公司作为本项目的合格投标人,其他分公司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
6.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资质:
7.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在有效期内;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7.2、具有良好的生活水箱清洗业务经验和业绩,提供近三年业绩合同五份,现场提供原件。招标方后期将对中标方业绩合同进行查验,如发现弄虚作假,所签订合同作废,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7.3、在近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检查机关出具)。
7.4、无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被其它企业兼并(包括收购、重组)和因重大经济纠纷正在法院打官司的企业;未被相关机构及我司宣布上了“黑名单”的企业(投标方自行出具)。
7.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针对本项目配有专门工作人员,须提供至少三人人员名单及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现场提供原件。
7.6、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四、供应商报名
即日起至2018年7月20日(工作日内8:30-11:30;13:30-1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