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主要标的物为:基站外电引入、天支安装固定拆除等。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包工包料(甲供:2*10铝电源线、交流配电箱、避雷器);计划工期:单个基站电力引入等配套项目施工5个工作日内完成;实施区域:信阳八县两区;工程质量:合格。工程量暂估(每年)楼顶基站外电引入184个,防雷接地184个,15米线杆20个,H杆10个,楼顶天线固定架80根等。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2年。
1.2 本项目中标人数量为 3 个,每个中标人对应的份额如下:
第一名中标人50%,对应的实施地域:市区、平桥、固始、潢川、光山;
第二名中标人30%,对应的实施地域:明港、罗山、商城、新县;
第三名中标人20%,对应的实施地域:市区、息县、淮滨。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或三证合一原件);或经发证单位签章审核、确认无误的相关证照复印件;或经过公证机关公证与原件无误的相关证照复印件(含公证书);(以上原件必须经年检合格及在有效期内);
2.2、投标人必须是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3、投标人应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颁发的建筑、装饰工程三级以上资质(含三级)。(原件)
2.4、投标人必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
2.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中标后不得转包。
2.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投标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5)施工项目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电信运营商现网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2.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8、本次对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限制其投标。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1招标文件获取报名时间:2018年7月12日至2018年7月18日(法定公休日、
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