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项情况: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中电投贵州遵义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贵州务正道年产80万吨氧化铝项目核准的批复”(发改产业〔2013〕2493号)
项目资金来源:自筹注册资本金及银行贷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建设规模:100万吨/年。
工期要求:项目计划开工时间2017年11月5日,项目计划竣工时间2018年11月26日。
2.2 招标范围
序号 |
招标编号 |
标段名称 |
数量 |
技术规格 |
交货地点 |
交货期 |
招标文件价格(元) |
1 |
CPCEC/GC-ZB-26-2018-04-01 |
乏汽回收器设备 |
1台套 |
相关技术参数、技术要求供货数量等,详见招标文件第三卷。 |
贵州省遵义市务川县镇南镇同心村 |
合同签订后 1个月 |
1000 |
2 |
CPCEC/GC-ZB-26-2018-04-02 |
桨叶连续混料机设备 |
2台套 |
相关技术参数、技术要求供货数量等,详见招标文件第三卷。 |
贵州省遵义市务川县镇南镇同心村 |
合同签订后 2个月 |
1000 |
3 |
CPCEC/GC-ZB-26-2018-04-03 |
赤泥压滤及堆场胶带输送机设备 |
1批 |
相关技术参数、技术要求供货数量等,详见招标文件第三卷。 |
贵州省遵义市务川县镇南镇同心村 |
合同生效后2个月内 |
1000 |
4 |
CPCEC/GC-ZB-26-2018-04-04 |
空气斜槽氧化铝仓内及矿粉输送设备 |
1批 |
相关技术参数、技术要求供货数量等,详见招标文件第三卷。 |
贵州省遵义市务川县镇南镇同心村 |
合同生效后1个月内 |
1000 |
5 |
CPCEC/GC-ZB-26-2018-04-05 |
料浆阀等阀门设备 |
1批 |
相关技术参数、技术要求供货数量等,详见招标文件第三卷。 |
贵州省遵义市务川县镇南镇同心村 |
合同生效后1.5个月内 |
1000 |
6 |
CPCEC/GC-ZB-26-2018-04-06 |
罗茨鼓风机设备 |
2台套 |
技术参数、技术要求供货等详见招标文件第三卷。 |
贵州省遵义市务川县镇南镇同心村 |
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 |
1000 |
7 |
CPCEC/GC-ZB-26-2018-04-07 |
螺杆式空气压缩机设备 |
2台套 |
相关技术参数、技术要求供货数量等,详见招标文件第三卷。 |
贵州省遵义市务川县镇南镇同心村 |
合同生效后2个月内 |
1000 |
8 |
CPCEC/GC-ZB-26-2018-04-08 |
起重机及电动葫芦等设备 |
85台 |
相关技术参数、技术要求供货数量等,详见招标文件第三卷。 |
贵州省遵义市务川县镇南镇同心村 |
合同生效后2个月内 |
1000 |
9 |
CPCEC/GC-ZB-26-2018-04-09 |
全厂法兰、管件 |
1批 |
相关技术参数、技术要求供货数量等,详见招标文件第三卷。 |
贵州省遵义市务川县镇南镇同心村 |
合同生效后30天内 |
1000 |
10 |
CPCEC/GC-ZB-26-2018-04-10 |
洗水加热器设备 |
1台套 |
相关技术参数、技术要求供货数量等,详见招标文件第三卷。 |
贵州省遵义市务川县镇南镇同心村 |
合同签订后 1个月内 |
1000 |
11 |
CPCEC/GC-ZB-26-2018-04-11 |
小型槽罐制作设备 |
1批 |
相关技术参数、技术要求供货数量等,详见招标文件第三卷。 |
贵州省遵义市务川县镇南镇同心村 |
合同生效后1个月内 |
1000 |
12 |
CPCEC/GC-ZB-26-2018-04-12 |
空气储罐、汽液分离器等压力容器设备 |
1批 |
相关技术参数、技术要求供货数量等,详见招标文件第三卷。 |
贵州省遵义市务川县镇南镇同心村 |
合同生效后2个月内 |
1000 |
13 |
CPCEC/GC-ZB-26-2018-04-13 |
转子秤设备 |
2台 |
相关技术参数、技术要求供货数量等,详见招标文件第三卷。 |
贵州省遵义市务川县镇南镇同心村 |
合同生效后2个月内 |
1000 |
注:以上为参考参数和数量,具体参数、数量及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序号 |
标段名称 |
资格要求 |
1 |
乏汽回收器设备 |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注册资本金不小于2000万元人民币。 2.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有资质机构颁发的ISO9000系列认证书、产品认证证书或等同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 3.投标人具有设计、制造与招标设备相同或相近设备的能力,在安装、调试和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或对曾发生的问题已有有效的改进措施。 4.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 5.投标人近三年内,所履行的合同没有受到行政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处罚;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和诉讼记录;无重大产品质量或安全事故而被起诉并败诉的事件发生。 6.近三年内,无重大经济合同或其它对招标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处于被诉讼状态或败诉。 7.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8.经营状况良好,近三年至少两年盈利。 9.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标。 10.投标人供货设备应为成熟的产品,近五年设计、制造过与本次招标同类设备两个项目及两年以上的成功运行业绩。(需提供近五年合同复印件、业绩表等证明材料)。 11.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2 |
桨叶连续混料机设备 |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注册资本金不小于2000万元人民币。 2.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有资质机构颁发的ISO9000系列认证书、产品认证证书或等同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 3.投标人具有设计、制造与招标设备相同或相近设备的能力,在安装、调试和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或对曾发生的问题已有有效的改进措施。 4.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 5.投标人近三年内,所履行的合同没有受到行政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处罚;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和诉讼记录;无重大产品质量或安全事故而被起诉并败诉的事件发生。 6.近三年内,无重大经济合同或其它对招标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处于被诉讼状态或败诉。 7.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8.经营状况良好,近三年至少两年盈利。 9.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标。 10.投标人供货设备应为成熟的产品,近五年设计、制造过与本次招标同类设备两个项目及两年以上的成功运行业绩。(需提供近五年合同复印件、业绩表等证明材料)。 11.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 |
赤泥压滤及堆场胶带输送机设备 |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注册资本金不小于1000万元人民币。 2.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有资质机构颁发的ISO9000系列认证书、产品认证证书或等同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 3.投标人具有设计、制造与招标设备相同或相近设备的能力,在安装、调试和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或对曾发生的问题已有有效的改进措施。 4.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 5.投标人近三年内,所履行的合同没有受到行政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处罚;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和诉讼记录;无重大产品质量或安全事故而被起诉并败诉的事件发生。 6.近三年内,无重大经济合同或其它对招标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处于被诉讼状态或败诉。 7.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8.经营状况良好,近三年至少两年盈利。 9.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标。 10.投标人供货设备应为成熟的产品,近五年设计、制造过与本次招标同类设备两个项目及一年以上的成功运行业绩。(需提供近五年合同复印件、业绩表等证明材料)。 11.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 |
空气斜槽氧化铝仓内及矿粉输送设备 |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注册资本金不小于1000万元人民币。 2.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有资质机构颁发的ISO9000系列认证书、产品认证证书或等同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 3.投标人具有设计、制造与招标设备相同或相近设备的能力,在安装、调试和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或对曾发生的问题已有有效的改进措施。 4.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 5.投标人近三年内,所履行的合同没有受到行政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处罚;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和诉讼记录;无重大产品质量或安全事故而被起诉并败诉的事件发生。 6.近三年内,无重大经济合同或其它对招标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处于被诉讼状态或败诉。 7.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8.经营状况良好,近三年至少两年盈利。
9.国产设备制造厂商能直接销售的,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标。 10.投标人供货设备应为成熟的产品,近五年设计、制造过与本次招标同类设备两个项目及一年以上的成功运行业绩。(需提供近五年合同复印件、业绩表等证明材料)。 11.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5 |
料浆阀等阀门设备 |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注册资本金不小于10000万元人民币。 2.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有资质机构颁发的ISO9000系列认证书、产品认证证书或等同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 3.投标人具有设计、制造与招标设备相同或相近设备的能力,在安装、调试和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或对曾发生的问题已有有效的改进措施。 4.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 5.投标人近三年内,所履行的合同没有受到行政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处罚;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和诉讼记录;无重大产品质量或安全事故而被起诉并败诉的事件发生。 6.近三年内,无重大经济合同或其它对招标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处于被诉讼状态或败诉。 7.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8.经营状况良好,连续两年以上盈利。 9.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标。 10.投标人供货设备应为成熟的产品,近五年在内设计、制造过与本次招标同类设备两个项目及一年以上的成功运行业绩,特别说明:料浆阀需要近五年内在氧化铝行业有两个项目一年以上的成功运行业绩。(需提供近五年合同复印件、业绩表等证明材料)。 11.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6 |
罗茨鼓风机设备 |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注册资本金不小于1000万元人民币。 2.投标人具有设计、制造与招标设备相同或相近设备的能力,在安装、调试和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或对曾发生的问题已有有效的改进措施。 3.产品制造厂商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有资质机构颁发的ISO9000系列认证书、产品认证证书或等同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 4.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 5.投标人近三年内,所履行的合同没有受到行政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处罚;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和诉讼记录;无重大产品质量或安全事故而被起诉并败诉的事件发生。 6.近三年内,无重大经济合同或其它对招标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处于被诉讼状态或败诉。 7.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8.经营状况良好,近三年至少两年盈利。 9.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标。 10.投标人供货设备应为成熟的产品,近五年设计、制造过与本次招标同类设备两个项目及两年以上的成功运行业绩。(需提供近五年合同复印件、业绩表等证明材料)。 11.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7 |
螺杆式空气压缩机设备 |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注册资本金不小于500万元人民币。 2.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有资质机构颁发的ISO9000系列认证书、产品认证证书或等同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 3.投标人具有设计、制造与招标设备相同或相近设备的能力,在安装、调试和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或对曾发生的问题已有有效的改进措施。 4.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 5.投标人近三年内,所履行的合同没有受到行政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处罚;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和诉讼记录;无重大产品质量或安全事故而被起诉并败诉的事件发生。 6.近三年内,无重大经济合同或其它对招标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处于被诉讼状态或败诉。 7.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8.经营状况良好,近三年至少两年盈利。 9.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标。 10.投标人供货设备应为成熟的产品,近五年设计、制造过与本次招标同类设备两个项目及一年以上的成功运行业绩。(需提供近五年合同复印件、业绩表等证明材料)。 11.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8 |
起重机及电动葫芦等设备 |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注册资本金不小于1000万元人民币。 2.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有资质机构颁发的ISO9000系列认证书、产品认证证书或等同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 3.投标人具有设计、制造与招标设备相同或相近设备的能力,在安装、调试和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或对曾发生的问题已有有效的改进措施。 4.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 5.投标人近三年内,所履行的合同没有受到行政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处罚;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和诉讼记录;无重大产品质量或安全事故而被起诉并败诉的事件发生。 6.近三年内,无重大经济合同或其它对招标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处于被诉讼状态或败诉。 7.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8.经营状况良好,近三年至少两年盈利。 9.国产设备制造厂商能直接销售的,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标。 10.投标人供货设备应为成熟的产品,近五年设计、制造过与本次招标同类设备两个项目及两年以上的成功运行业绩。(需提供近五年合同复印件、业绩表等证明材料)。 11.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9 |
全厂法兰、管件 |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注册资本金不小于1亿500万元人民币。 2.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有资质机构颁发的ISO9000系列认证书、产品认证证书或等同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 3.投标人具有设计、制造与招标设备相同或相近设备的能力,在安装、调试和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或对曾发生的问题已有有效的改进措施。 4.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 5.投标人近三年内,所履行的合同没有受到行政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处罚;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和诉讼记录;无重大产品质量或安全事故而被起诉并败诉的事件发生。 6.近三年内,无重大经济合同或其它对招标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处于被诉讼状态或败诉。 7.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8.经营状况良好,近三年至少两年盈利。 9.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标。 10.投标人供货设备应为成熟的产品,近五年设计、制造过与本次招标同类设备两个项目及两年以上的成功运行业绩(需提供近五年合同复印件、业绩表等证明材料)。 11.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10 |
洗水加热器设备 |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注册资本金不小于2000万元人民币。 2.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有资质机构颁发的ISO9000系列认证书、产品认证证书或等同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 3.投标人具有设计、制造与招标设备相同或相近设备的能力,在安装、调试和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或对曾发生的问题已有有效的改进措施。 4.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 5.投标人近三年内,所履行的合同没有受到行政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处罚;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和诉讼记录;无重大产品质量或安全事故而被起诉并败诉的事件发生。 6.近三年内,无重大经济合同或其它对招标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处于被诉讼状态或败诉。 7.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8.经营状况良好,近三年至少两年盈利。 9.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标。 10.投标人供货设备应为成熟的产品,近五年设计、制造过与本次招标同类设备两个项目及两年以上的成功运行业绩。(需提供近五年合同复印件、业绩表等证明材料)。 11.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11 |
小型槽罐制作设备 |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注册资本金不小于500万元人民币。 2.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有资质机构颁发的ISO9000系列认证书、产品认证证书或等同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 3.投标人具有设计、制造与招标设备相同或相近设备的能力,在安装、调试和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或对曾发生的问题已有有效的改进措施。 4.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 5.投标人近三年内,所履行的合同没有受到行政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处罚;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和诉讼记录;无重大产品质量或安全事故而被起诉并败诉的事件发生。 6.近三年内,无重大经济合同或其它对招标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处于被诉讼状态或败诉。 7.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8.经营状况良好,近三年至少两年盈利。 9.国产设备制造厂商能直接销售的,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标。 10.投标人供货设备应为成熟的产品,近五年设计、制造过与本次招标同类设备两个项目及一年以上的成功运行业绩。(需提供近五年合同复印件、业绩表等证明材料)。 11.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12 |
空气储罐、汽液分离器等压力容器设备 |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注册资本金不小于1000万元人民币。 2.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有资质机构颁发的ISO9000系列认证书、产品认证证书或等同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 3.投标人具有设计、制造与招标设备相同或相近设备的能力(不低于D1),在安装、调试和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或对曾发生的问题已有有效的改进措施。 4.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 5.投标人近三年内,所履行的合同没有受到行政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处罚;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和诉讼记录;无重大产品质量或安全事故而被起诉并败诉的事件发生。 6.近三年内,无重大经济合同或其它对招标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处于被诉讼状态或败诉。 7.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8.经营状况良好,近三年至少两年盈利。 9.国产设备制造厂商能直接销售的,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标。 10.投标人供货设备应为成熟的产品,近五年设计、制造过与本次招标同类设备两个项目及一年以上的成功运行业绩。(需提供近五年合同复印件、业绩表等证明材料)。 11.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13 |
转子秤设备 |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注册资本金不小于500万元人民币。 2.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有资质机构颁发的ISO9000系列认证书、产品认证证书或等同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 3.投标人具有设计、制造与招标设备相同或相近设备的能力,在安装、调试和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或对曾发生的问题已有有效的改进措施。 4.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 5.投标人近三年内,所履行的合同没有受到行政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处罚;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和诉讼记录;无重大产品质量或安全事故而被起诉并败诉的事件发生。 6.近三年内,无重大经济合同或其它对招标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处于被诉讼状态或败诉。 7.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8.经营状况良好,近三年至少两年盈利。 9.国产设备制造厂商能直接销售的,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标。 10.投标人供货设备应为成熟的产品,近五年设计、制造过与本次招标同类设备两个项目及一年以上的成功运行业绩。(需提供近五年合同复印件、业绩表等证明材料)。 11.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18年7月12日至2018年7月18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4.2 招标文件价格
购买招标文件需支付招标文件工本费,招标文件价格详见《招标范围》。招标文件自愿购买,一经售出,费用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