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中国集团哈尔滨发电有限公司1~3号机组安装3X220t/h电站锅炉,于1988年相继投入运行。 4、5号锅炉为2X90t/h层燃锅炉,于2003年投入运行。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CHDTDZ156/17-SG-0101 |
1至5锅炉烟气超低排放改造建筑、安装工程施工 |
1至5锅炉烟气超低排放改造建筑、安装工程施工 |
3000 |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投标人应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安全管理、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本次工程施工的相应资质和能力。
3.投标人近三年(2015年1月1日至2018年5月31日)必须具有3台套所投标段机组等级及以上火电机组脱硫、脱硝项目施工的良好业绩。
4.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必须是国家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相关行业),并具有至少2台套单机容量同等规模及以上等级燃煤发电机组的同类烟气改造工程现场项目经理任职履历,不能兼职。
5.投标人应具有权威机构颁发的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6.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7.投标人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审计报告结论良好,无偷税漏税记录。
8.近三年来无重大经济行为受到刑事、行政处罚及民事起诉,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所承包工程未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1.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 2018-07-12 09:00到 2018-07-18 17:00。
购买标书时间: 2018-07-12 09:00 到 2018-07-18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