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钢产能转移项目160/63t、125/63t四梁铸造起重机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钢产业升级及宣钢产能转移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160/63t、125/63t四梁铸造起重机设备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根据河北省钢铁产业结构调整方案以及河钢集团“十三五”规划,河钢集团制定出台宣钢钢铁产能退出方案,连同唐钢、承钢部分产能一并整合重组、减量搬迁,在河北省唐山市乐亭经济开发区,建设河钢集团产业升级及宣钢产能转移项目,河钢集团乐亭钢铁有限公司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本次采购设备概况如下:
2.2 招标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序号 |
物料描述 |
单位 |
数量 |
使用部位 |
1 |
160/63t四梁铸造起重机LK=21.5m |
台 |
1 |
炉渣Ⅰ跨 |
2 |
160/63t四梁铸造起重机LK=21.5m |
台 |
1 |
炉渣Ⅱ跨 |
3 |
125/63t四梁铸造起重机LK=21.5m |
台 |
1 |
炉渣Ⅰ跨 |
4 |
125/63t四梁铸造起重机LK=21.5m |
台 |
1 |
炉渣Ⅱ跨 |
2.3 交货期:2019年1月15日
2.4交货地点:河钢产业升级及宣钢产能转移项目施工现场或招标人指定地点。
2.5有关技术及规格的详细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2亿元或等值外币(注册资本以招标公告发布之前为准);
3.2投标人须具有起升重量不低于160/63t四梁铸造起重机的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起重机《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资质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3.3投标人须具有质量管理认证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8 年7月14日起至 2018 年7月18日止,每天9:00 时至17:00 时(北京时间)购买招标文件,本招标文件售价为1000元人民币(非现金形式递交请注明“河钢乐亭项目”),若通过特快专递邮寄招标文件,另加人民币100元,招标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概不负责,招标文件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