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热电有限公司离子膜碱采购项目第四次招标公告
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有资金
二、本次招标标段情况
招标范围:平顶山热电有限公司所使用离子膜碱,数量为1800吨。质量标准:符合GB/T11199-2006中离子膜碱,浓度(NaOH%)≥32.0%,碳酸钠(Na2CO3 %)≤0.04%,氯化钠(NaCl%)≤0.004%,氧化铁(Fe2O3%)≤0.0003%。罐车运输。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为准。
服务期限:1年(12个月)。
招标文件费用:2000元/套。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投标人应是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投标人应经营状况良好,最近两个报告期未发生资不抵债的情况(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4.投标人在近 3 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投标中提供虚假资料、串通投标现象、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8.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网站和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黑名单记录。
(二)专项资格要求(以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料为准,原则上不再澄清)
1.具有离子膜碱制品的生产、销售(或授权销售)、运输资质或委托具有运输资质的第三方进行运输(投标方对运输负责且需提供第三方的运输资质证明和双方长期合作证明)。
2.生产厂家需具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
3.负责运输的单位和人员需具有危险化学品运输资格证、危险化学品运输员押运员资格证。
4.2015年1月1日以来,具有2台200MW及以上发电机组使用的供货业绩(需请提供合同扫描件)。
四、发售招标文件事宜
(一)公告时间和发布地址
2018年7月16日~2018年7月20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通过电子邮件发售,不接受来人现场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