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华润河南医药有限公司医药标准厂房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华润河南医药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供配电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华润河南医药有限公司医药标准厂房建设项目供配电工程
2.2 质量要求:合格工程,负责通过电力主管部门验收送电。
2.3 工期: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90日历天,施工完毕并正式送电投入运行。
2.4 招标范围:医药标准厂房建设项目高低压供配电设备采购及安装,高压电缆的采购与敷设,并负责通过电力主管部门验收送电;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电力主管部门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类肆级及以上资质、承试类伍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在投标企业办理有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社保中心出具的已交纳证明);
3.4 2015年1月1日以来完成的单项合同额 1000万元及以上的供配电工程项目业绩至少一项。
3.5企业施工人员应具备进网施工作业资格证(至少提供3名);
3.6 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情况(企业自行承诺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需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名单相关信息,经查询有相关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3.7 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区级或以上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以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以后开具的为准),内容须涵盖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
3.8 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均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存在控股关系的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3.9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注意事项
4.1 报名时间:2018年7月16日至7月20日,上午9:00~12:00时、下午14:30-17:00时进行现场报名。
上述发布时间内,在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网站注册查看本招标公告并填写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见招标公告附件)
联系人:马工
电话:010-51957412-53310966
手机:18701298819.17746587250.
邮箱地址:1051008819@qq.com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在线qq:1051008819(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手机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