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军帽作业区一期工程港区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进行。
二、工程概况
招标内容:包含但不限于种植乔木、灌木、地被草皮等绿植,对边坡进行喷播、种植爬藤类植物,建立喷淋灌溉系统,线路敷设,增设办公生活区至护岸西端头的人行栈道、临水防护等施工,具体范围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本标工期要求:工期暂定为90天。(实际开竣工时间,根据工程进度由甲方确定,请投标人报价时予以考虑,实际调整工期,报价单价不予以调整)。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通用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2015年以来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
(4)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投标;
(二)专用条件
1.业绩要求:投标人2013年1月1日至今(具体年限以交工验收证书上的交工日期或业主证明材料明确的交工日期为准),独立承建并完成至少1个绿化工程且单个合同额不低于300万的施工业绩。对于包含以上项目的综合性工程,绿化工程应在业绩证明材料中明确,上述业绩提供合同影印件(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交工验收证书或业主证明材料,如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分辨上述业绩要求内容,按无效业绩处理)。
2.投标人应具有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项目经理:具有住建部颁发的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市政工程或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建筑工程),同时具有省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市政工程专业;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18年7月16日9:00起至2018年7月24日17:00止(招标文件售后不退,超出购买时间不予发售)。